更新時間:2021-05-18 04:03:36作者:admin2
你具體可以查閱《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第二章 資質等級與標準第五條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級。 第六條 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標準: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給排水專業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于8人,其他專業(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電力、通訊、燃氣、環保等)的人員不少于15人;第八條 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 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于2人,高級建筑師不少于1人、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于5人,其他專業(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電力、通訊、燃氣、環保等)人員不少于10人;第十條 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 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規劃師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等專業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
注冊城市規劃師報考條件 (一) 根據《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全部科目級別考試: 1.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 年。 2 .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 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 年。 3.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 年。 4.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則業務工作滿3 年。 5.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 年。 6.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 年。 7.人事部、建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根據《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規定, 1999 年4 月 7 日 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可以免試。 1.1987 年以前(含 1987 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 10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 12 年。 2.1984 年以前(含 1984 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 1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 17 年。 (三 ) 根據《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2 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 2 個科目的考試。 ⑴ 1970 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 15 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 20 年。 ⑵ 1970 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 20 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 25 年。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⑴ 1980 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 15 年。 ⑵ 1982 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 10 年。
國家注冊城鄉規劃師報考條件有哪些?免試條件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