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財政部和" />
更新時間:2021-05-16 21:21:14作者:admin2
1、收費依據——1981發布的《基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1986年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提出按工作量收費的原則,從可行性研究經費中支出。
2001年財政部和國家計委聯合發文,將收費性質由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由價格部門管理。
現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收費依據——2002年1月發布《關于規范環境影響咨詢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屬于中介服務收費,按照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以基準收費價為基礎,可以上下浮動20%。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收費的兩種方式
估算投資額分檔定額方式計費、咨詢服務工日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