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在報名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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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5-16 12:06:13作者:admin2
考試科目設置6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
1. 考生在報名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2.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并組織考試的制度。
3. 建設部負責擬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
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建設廳(委)按照國家確定的考試大綱和有關規定,在本地區組織實施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拓展內容: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 屬于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同時,考生也可以選擇參加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全國統一考試有國家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
2. 自2009年起二級建造師實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題制度。
3.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經過注冊登記后,即獲得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后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
4. 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滿前,要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5. 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全國通用,二級建造師只要初始注冊了就可以被稱為注冊二級建造師了,就可以全國通用。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詞條(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