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18 17:14:18作者:佚名
東華科技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護考生合法權益,保障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和國家及各省(直轄市、直轄市)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自治區)和教育主管部門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
第二條 學校基本概況
1.學校全稱:東華科技大學
2、學校代碼:10405(各省招生代碼由原籍省份單獨編制)
3、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四、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5. 學校校區:南昌校區、福州校區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三條 學校設有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科和高職(專科)招生工作,審議學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規定、招生計劃等,決定專業招生事宜,并為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提供指導。委員會成員由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學院院長、教師、校友、學生代表組成。
同時設有招生辦公室,隸屬于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組織實施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和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招生計劃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下發后,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努力促進區域、城鄉招生機會均等,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推進招生工作。綜合考慮各省份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專業就業條件等因素,確定全省及專業招生計劃,報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管理部門直轄市、自治區)按照并通過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 招生過程中,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報生源地(省、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批準后,可以對生源條件進行適當調整。 - 省級規劃;在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可預留少量招生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調整各地統考在線生不平衡的情況;高職(專科)院校無預留計劃。
第四章 入場規則
第六條 我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監督”的招生制度,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擇優錄取,綜合考慮考生各方面素質,公平、公正。 ,公開、科學、規范選拔學生。
第七條 學校對非外語文學專業外語統一考試語種不作限制。但學生入學后,學校將使用英語作為公共外語進行教學。使用英語以外語種參加外語統一考試的考生必須認真填寫本表;報考我校英語專業(本科)的考生原則上必須通過英語口語考試;
除定點培養、直招士官專業外,其他專業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并如實填寫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學生體質維護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的通知》等相關規定要求得到落實。
第八條 學校招生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學校招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招生批次進行,通過遠程網上招生方式錄取;
2、對入學的考生,按照成績和志愿專業順序按專業錄取。專業和他們喜歡的專業之間不會有等級差異。當專業愿望不能滿足時,符合專業調整的考生將按照專業規劃進行調整;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如果理科成績相同,則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綜合理科成績分專業。入場;文科專業根據語文、數學、外語、綜合藝術成績錄取;
江蘇省: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方式,根據考生的專業志向和綜合素質評價,按專業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喜好錄取”的招生規則;
學校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工作按照有關省(市)文件要求進行。
3.體育、藝術類專業錄取方式:文化上線,專業排名,即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達到學生所在省份劃定的體育、藝術類本科招生控制分數后,以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專業統考成績為準。不論文理科,都會按照最好的排名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根據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4、學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5、按專業招生專業分流實施辦法以學校及各學院專業分流實施方案為準。
第九條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報考成績中包含的加分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錄取結果將及時在我校網站( )上公布東華理工大學分數線,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電話:-83897339、83897952
第五章 學費、住宿費和獎貸學金
第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照江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標準收取學生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查詢。若當年江西省物價部門進行調整,則按新標準執行。
1、本科學費:普通文科專業4380元/年或4660元/年貝語網校,理工科專業4940元/年或5220元/年,藝術類專業9600元/年,軟件工程10000元/年、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專業。元/年東華理工大學分數線,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3500元/年。
2、專科學費:5000元/年
3、住宿費:1000元/年
第十二條 獎學金設立和學生資助措施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豁免。考入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學校設立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學后,學校將核實家庭經濟困難,采取不同措施提供經濟支持。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用問題,以國家獎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六章 職業教育本科生合作實驗班
第十三條 我校職業教育本科合作實驗班與高職院校:九江職業技術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江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合作。我校負責招生、學籍管理和教學質量全程監管等,合作高職院校負責日常教學運行管理和學生管理。學生在合作高職院校學習。
第十四條 職業教育本科合作實驗班屬于本科層次,學制四年;學生在我們學校就讀;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由我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的,由我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 對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批準的考生,學校招生辦公室按照相關要求直接向考生發出錄取通知書。
第十六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當持錄取通知書,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逾期請假的學生,將被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審查。復試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考試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東華科技大學大專)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發給學位證書。
第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0年本科和高職(專科)招生。
第二十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聲明: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及相關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我校與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