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14 17:40:50作者:佚名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24年碩士招生計劃為536人,其中學術學位學生98人,專業學位學生438人。
2. 復審原則
1.堅持復審的科學性。采取綜合測試、多元化考核方式,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則,使復試有利于選拔創新科研能力突出的人才。
2、全面檢查、重點突出。在全面衡量德、智、體、美、勞、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的基礎上,突出考核職業素質、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復審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符合要求、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4、科學制定工作計劃。我們將綜合考慮公共衛生安全,保障考生生命健康安全,全面研判,制定工作安排和相關應急預案。
5、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以人為本,服務考生,提高服務意識,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6、學校各專業不進行專項復試。
7、轉學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收到確認復試通知書和擬錄取通知書。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到確認通知,或確認后放棄,我校將按照相關政策推遲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出通知。
三、復試要求
(一)復試合格分數線
參加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單科成績和總成績達到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初試成績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
(2) 復驗率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復試。
1、網上志愿報考人數充足的專業,按招生計劃的120%進行復試(不足1個按1個計算);自愿網上考生復試比例低于1:1.2的,按實際符合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人數進行復試。 。
2、調整后的考生復試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5。
4、調整
符合國家和學校調整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請調整。我校將根據國家文件精神和報名情況擇優選拔候選人。
(一)轉學候選人的資格要求
1.參加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單科成績和總成績符合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初試成績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
2、申請轉專業的考生須符合我校當年招生簡章規定的轉專業申請條件。
3.轉專業與考生首選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屬于同一學科類別。考生初試科目必須與轉專業相同或相近。
4、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僅接受申請臨床醫學專業(專業代碼為1051***)的考生調整。申請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的考生可以按照相關政策轉入其他專業。申請其他專業(包括學術醫學學位)的考生不能轉入臨床醫學專業學位。
5、中醫專業學位僅接受報考中醫學位的考生(專業代碼為1057***)。
(二)調整工作要求
1、所有轉學考生必須通過燕趙網“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辦理相應的注冊手續。如果沒有轉賬系統的操作,轉賬將無效。
2、每位轉學考生在同一批次轉學中只能選擇申請我校一個專業。多次申請將被視為無效。
3、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的轉學考生,根據初試總成績擇優進入復試名單;初試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均可進入復試。
4、對于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同的轉學考生,我們將按考生專業背景、初試科目、初試成績順序擇優進入復試名單等根據專業的需要。
5、轉學的考生必須在復試通知發出后4小時內確認是否參加復試。否則,后續候選人將依次推遲。
5、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考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的格式、按以下順序將相關資格審查材料發送至指定專用郵箱(郵件主題為“考生號+姓名+資格審查”)。考生須打印相關材料,按以下順序排列、裝訂,現場審核時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學生證復印件裝訂,現場審核后退回原件) )。
考生須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查明考生材料弄虛作假或者徇私舞弊的,取消復試錄取資格;已入學者承德醫學院錄取分數線,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1.入場券。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本科成績單須加蓋考生所在本科院校管理部門公章。
4、學歷及學籍材料(不能提供學歷證明報告者,不予錄取)
⑴應屆畢業生
①學生證(帶姓名和主頁的電子版);
②學信網《教育部本科學位在線審核報告》。
⑵非應屆畢業生
①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②學信網《教育部本科證書電子登記表》。
學信網上無學歷信息或學歷信息與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須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學校。
⑶ 獲得國外學歷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5、加蓋公章的《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附件1)。應屆畢業生須加蓋考生管理部門公章,非應屆畢業生須加蓋所在單位(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6、考生按要求復印并簽字的《復試誠信承諾書》(附件2)。
7、申請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入學后須提交個人人事檔案。入學前未提交人事檔案的,不予注冊為學生。
8、定向聘用人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同意證明(加蓋人事部門公章,附件3)。考生申請碩士學位及所在單位出現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考生無法重考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6. 積分政策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等項目后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候選人, “出國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以及符合條件的退休大學生申請后,3年內參加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的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拔高校畢業生下鄉”項目并滿服務期并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考生,可在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總分加10分的政策初試成績,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獎勵積分不累積。同時滿足兩個或兩個以上獎勵積分條件的考生將獲得最高項目的積分。
獲得加分的考生復試前須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無法提供的,不予加分。復試前未能提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逾期不再接受。
七、復試形式及時間
復試形式為現場復試,時間以承德醫學院研究生院官網為準。學校將提前在網站上公布。請考生隨時注意。學校不再單獨通知考生。
復試階段考生必須保持溝通暢通。因個人原因缺席復試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后果。如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考生參加復試,請考生提前與我校研究生院聯系。 。
為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復試面試全程錄音、錄像,并至少保存3年備查。
八、復試內容
復試考核方式包括“筆試+綜合面試”,復試滿分為100分。
復試具體內容及分數如下:
九、總分計算方法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初試總成績占70%,復試總成績占30%。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注:初試總成績為500分,復試總成績為500分)復試滿分為100分)。
10. 入場
(一)候選人排名
1、排名按照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英語成績、初試綜合科目成績由高到低排列,擇優錄取。如果所有考生成績相同,還需增加專業課程考試。
2、各專業第一志愿和轉學考生的總成績分別計算并排名,轉學考生排名在第一志愿之后。
(二)錄取原則
1.各學科、專業根據招生指標確定擬錄取名單,轉學考生須在4小時內收到擬錄取通知書。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擬錄取的,已通過本學科專業復試的考生將順延入學。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⑴缺席復試者;
⑵違反紀律、考試作弊的;
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⑷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⑸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
⑹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的;
⑺有其他違法行為或不遵守研究生招生、錄取相關規定的。
十一、復試組織工作
1. 學校級別
學校成立了承德醫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黨委書記、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研究生院、二級學院(系、所)主要領導;同時,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督導組,由紀委副書記任組長,成員包括紀委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各方面的監督檢查貝語網校,處理復試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確保研究生招生復試招生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二級學院(系、所)級
⑴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
二級學院(系、所)成立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以黨政領導為組長,成員由學科帶頭人組成,負責組織本單位復試具體工作;成立單位復試檢查組,監督整個復試過程中的約談工作;成立本單位學科復審工作小組,報研究生院審核批準。
⑵ 科目復審工作組
組成:工作組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導師和專家組成。其中一名是組長,負責具體的復試面試,另外還有一名秘書。
學科復審工作組應當包括具有良好外語水平的專家,也可以臨時聘請外語專業專家參加。有親屬參加本學科專業復審的,不得參加本學科專業復審工作組的復審工作。
崗位職責:組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面試和復試,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工作組確定秘書的原則是:選拔誠實、認真、紀律、有原則的人員,做好復試計劃安排、復試情況記錄、復試相關材料保存等工作。
十二、復審監督和復議
1、招生復試督導組參與復試過程的各個環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督導。
2、學校碩士學位招生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到復試現場進行檢查,加強監督。
3、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堅持信息公開。學校碩士學位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招生計劃、復試錄取方式、復試考生名單、錄取信息、咨詢申訴渠道等應公開的復試錄取信息必須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嚴格按照研究生院官方網站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開的規定,對公開信息進行審核和說明。
4、實行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參加復試的人員要認真、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員會關于研究生招生的規定。不得泄露試題,不得故意提高或降低筆試、面試成績。主動提前聯系考生,公開復試內容和結果,不向考生做出任何承諾。要切實維護研究生復試招生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承德醫學院錄取分數線,給予行政處分,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5、復議制度。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糾紛,在公開相關信息的同時,要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暢通。
考生提出異議的,由學校碩士學位招生領導小組責成組織復試工作的“二級學院(系、所)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對復試面試情況進行審查。學校碩士學位招生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對二級學院(系、所)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報送的審核結果進行審查。爭議嚴重,無法確定是否錄取的,由學校碩士學位招生領導小組集體決定是否提出異議。考生再次參加復試。
審核結果應當自提出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