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01 08:11:46作者:佚名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本法,特制定本章程。我們學校的實際情況。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招生。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師范大學
學校類型:公立普通高等教育學校
級別:本科、大專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四平校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街1301號。
長春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區卓越街399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計劃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頒發國家專科文憑。吉林師范大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大專(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六條 辦學經費政策
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職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設立了國家學生貸款(包括國家校園助學金)。學生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公辦教育、軍役院校學生國家教育經費、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學生貸款報銷、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前2024年吉林動畫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可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部門申請信用助學貸款,用于支付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以通過學校開辟的“綠色通道”報名。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以通過學校開辟的“綠色通道”報名。入學后,學校經核實后將采取不同措施提供資助。
同時,我校全額提取營業收入的5%,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我校設立了愛心禮包、返程機票、臨時困難補助等專項補貼,還設立了社會獎助學金,由我校社會各界人士捐贈,用于獎勵和資助經濟困難的學生。來自家庭的學生,學習成績優秀。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費標準
本科專業:
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民族學、教育學、小學教育、心理學、學前教育、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生物技術、生物科學、化學、應用化學、環境 學費科學、物理、應用物理、地理科學專業3850元/學年;
旅游管理、環境工程、工商管理(含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專業學費4180元/學年;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為4400元/學年;
法學、體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社會工作專業學費4620元/學年;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為9000元/學年;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地理信息科學、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信息(含電子信息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學費4840元/學年;
英語、日語、俄語、韓語、德語、西班牙語專業學費為5060元/學年;
新聞學、編輯出版、音樂學、音樂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動畫、數字媒體藝術等專業學費為6820元/學年;
美術、產品設計、環境設計、繪畫、書法等專業學費為5940元/學年。
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專業:環境工程、財務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金融、軟件工程。學費標準為2萬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2萬元/學年,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23000元/學年,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24000元元/學年。
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生第一年學費為5000元。
副專業:
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英語教育、中文教育專業學費為3300元/學年。
第五章 入學須知
第八條 英語、日語、德語、西班牙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考生;俄語專業招收英語或俄語考生;韓語專業招收非韓語英語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前教育專業除外)和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主要課程均采用英語或英漢雙語授課。會說非英語的候選人應謹慎申請。
第九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的要求。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一般身高男性不低于170厘米,女性不低于160厘米。
第十條 錄取辦法
1.調整傳動比。按照逐批自愿備案,考生檔案調閱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平行自愿備案批次,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若學生原籍省份對備案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照學生原籍省份備案比例要求執行。
2.專業錄取。根據考生成績(含政策關懷分數),按照“分數優先,隨意愿而定”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專業之間沒有等級差異。
3. 優先級。當考生提交分數(含政策關懷分數)相同時,按照單科順序、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別依次為語文、外語、綜合、數學。理科類依次為數學、外語、綜合、語文。學科成績較高者將被優先考慮。應聘者所在省份的招聘文件規定了相關排序辦法的,從其規定。部分特殊類別專業錄取時,單科順序參照執行。不管文理科,順序都會是語文、外語、綜合、數學。學科成績較高者將被優先考慮。
4、專業調整。考生申報的專業偏好不能滿足,如有重大調整的,將根據考生表現,轉入未完全錄取且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所有專業轉學的候選人的優先級低于有職業抱負的候選人。在專業調整欄目中,考生未填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視為“不同意(否)”。
5. 退后。順序自愿報送批次中2024年吉林動畫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自愿報考同一院校同批次但未能按要求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整的考生,或服從調整但高考總成績的考生考試(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和政策關懷分數)未達到調整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整但未達到未錄取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將被錄取。撤回。平行志愿提交批次中,未能如愿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整的考生,或服從調整但不符合未錄取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將予以退學。
6. 附加測試要求。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須具有體育專業考試合格證書;吉林省書法考生報考我校書法專業,須參加我校書法專業考試并合格;山東省音樂考生報考我校音樂專業,須在山東師范大學組織的多校聯合考試中取得我校相應專業的證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實行通用批次控制線,按通用專業相應批次錄取。非藝術類考生也可報考藝術學校考試或省統一考試要求;招收外省藝術類專業考生時,認可相應省份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
七、少數民族預科生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預科課程為期一年,一年后根據考生表現分配專業。
8、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專業只招收有職業志向的考生。
9.工商管理專業(含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專業)和電子信息專業(含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實行普選招生,學生直接選課“專業類別”填寫高考申請表。被錄取的學生入學后第三學期分專業,第四學期進入所選專業。專業轉學按照學校文件及相關院校轉學實施細則執行。
十、部分特殊類別專業招生原則。
①體育專業
體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且專業課合格的考生中,按錄取比例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運動訓練專業: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吉林師范大學2020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②藝術類專業
美術、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繪畫、動畫、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書法專業:高考文化類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中控制分數在考生所在省份并通過專業課程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的60%+專業課成績的10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最優秀的學生。當專業課成績再次相同時,按照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最優秀的學生。
音樂學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且專業課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從高到低。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的60%+專業課成績的10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最優秀的學生。當專業課成績再次相同時,按照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最優秀的學生。
音樂表演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且專業課合格的考生中,按專業課擇優錄取分數從高到低。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文化課高考成績再次相同,則按單科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普通專業批次招生控制分數的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高考從高到低。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高考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只錄取有專業志向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整。
11、省公費教師專業僅招收吉林省考生。分配就業地區時,以學生所在城市為高考電子檔案戶口所在地。
12.特殊省份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按照“專業選拔”的原則錄取申請入學的考生。
江蘇省:對報考考生按照“成績第一、成績第二”的原則招生。成績相同時,對于學科級別,要求選修理科??科目物理成績為B+及以上,其他科目成績為B及以上,必修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多于;文科選修科目歷史成績要求B+及以上,另一成績為B及以上,必修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選修科目1和2的成績優先級為(A+A+、A+A、AA+、AA、A+B+、A+B、AB+、AB、B+A+、B+A、B+B+、B+B )。其中,理科選修科目1為物理,文科選修科目1為歷史。
浙江省、山東省: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要求。
北京、天津、上海、海南省:考生選擇的專業必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及選修科目要求。對于高級考生,按照高考總成績降序錄取,直至名額滿為止;當考生成績相同時,按排名錄取;同等成績、同名次錄取的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進行比較。報考專業愿望不能滿足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考生,僅在同一專業組內調整(選修科目相同的專業設置在同一專業組)。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條 新聞學、編輯出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德語、西班牙語專業學生在長春校區學習,其他專業在四平校區學習;少數民族本科生預科階段在吉林省。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班實訓基地;本專科學生就讀于吉林師范大學分校、吉林師范大學遼源分校。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審核。復試不合格的學生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于中介機構或個人假借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學校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