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30 08:06:56作者:佚名
江蘇科技大學2023年本科招生簡章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江蘇科技大學章程和教育部其他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公辦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科技大學。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0289。各招生?。ㄗ灾螀^、直轄市)學校代碼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告為準。
學校地址:
常山校區:江蘇省鎮江市?;萋?66號
蒙西校區:江蘇省鎮江市蒙西路2號
張家港校區:江蘇省張家港市長興中路8號
具體專業學習地點根據學校資源條件安排。
第四條 學校簡介:江蘇科技大學是江蘇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教育部。學校是江蘇省人民政府、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共建大學。
學校現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5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14個,本科專業74個。工程、材料科學、化學三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
第五條 授予學位的學校名稱為:江蘇科技大學。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江蘇科技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接受上級部門、內部和第三方的多重監督機制。學校的招生工作在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校職業發展目標、人才培養要求、學??校資源條件等實際情況,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學校全省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2023年江蘇科技大學招生網錄取分數線,我校預留學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今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整各地統一考試在線學生的不平衡情況。根據生源情況需要調整招生計劃時2023年江蘇科技大學招生網錄取分數線,學校向有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計劃部門、招生部門提出申請,審核后執行。和批準。
第四章 入場規則
第十一條 符合學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名。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和有關?。▍^、市)高校招生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區、市)招生部門監督的招生制度堅持德、智、體、美、美招生,本著公平、公開、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按照招生相關規定進行,以考生考試成績為基礎成績及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積分優惠政策。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新生入學的男女比例沒有要求。
第十五條 外語:外國語言文學(英語、翻譯)專業僅招收英語考生,俄語專業僅招收英語或俄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參加外語考試,但學校規定外語教學是英語。申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必須具備一定的英語水平,以適應英語教學環境。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理工科、文史科、藝術體育科的代碼(分類)招生。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進行招生。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各?。ㄗ灾螀^、直轄市)有關規定確定調整比例。學生人數不足的,學生將參加平行院校(含學院服從志愿)招生或按規定從其他院校抽簽錄取。
第十八條 分數確定:政策性加分、減分按照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執行。我校以錄取分數作為錄取依據。
第十九條 擬錄取考生專業確定辦法:專業招生按照“成績第一,志愿跟隨”的原則進行,不存在重大差異。內蒙古自治區實行“1:1招生計劃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招生規則。
第二十條 一般專業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錄取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考生除語文以外的三科總成績和數學、數學、外語成績;若仍相同,則綜合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指標,決定是否錄取。以及錄取的專業。
第二十一條 體育類專業招生:報考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規定執行,以錄取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分數相同的依次比較文化課總分、專業課總分、數學、外語成績)錄取分專業。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被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學校發出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江蘇省物價廳批準的標準收取費用(《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立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4〕136號)按學年計算。費用(幣種:人民幣)
1、普通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制度:第一學年新生預收文科5200元、理科5500元、工科5800元、農林科2500元、農林科5300元。體育課元。優勢學科收費在此基礎上增加10%。每學年結束后,按該學年實際修讀的課程學分計算年度學費,并于下一學年年初結算。
2、下列專業按學年收費:
中澳(澳大利亞)合作辦學:26400元/生/年
中烏(烏克蘭)合作辦學:26400元/生/年
3、住宿費標準:學生公寓住宿費預付1200元。實際住宿費標準為蒙西校區1000-1200元/學年,常山校區1500元/學年,張家港校區1200-1500元/學年。開學后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宿舍住宿標準,退多補少。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復查身體。復審不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道,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為主渠道,學校獎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等為輔,社會和個人資助為輔。全覆蓋的助學金制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有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詳細信息,請訪問江蘇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
第二十六條 與高職院?!?+0”聯合培養,招收考生到高職院校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