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02 11:35:24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我校全稱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東南大學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學校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東大街6號。
第二條 為保證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及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結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最新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三條 我校按照教育部今年發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條例》要求,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建立完善以“六個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江蘇省關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成立招生督導組,監督各項招生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貝語網校,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維護高校招生公信力。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我校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與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與去向以及我校各專業考生認可度等因素,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的招生計劃。
第七條 我校年度招生計劃和省、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和省級招生管理機構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八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預留本科招生總計劃的0.5%,用于調節各地統考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四章 入學規則
第九條: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考核德智體美勞全面、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計算機遠程網絡錄取。
第十條 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分布情況和有關規定,分批次順序自愿建檔,轉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分批次自愿建檔,轉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一條 江蘇省內考生報考我校普通專業(含高職、普通本科聯合招生)的,選修科目須達到BC級及以上,必修科目考試成績須達到及格水平(或C級及以上)。
第十二條 報考我校普通專業的江蘇省考生,我校除建筑學、園林建筑學專業外,按照第一志愿專業錄取,若分數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加附加題成績總和從高到低排序;報考建筑學、園林建筑學專業但分數不達標的考生,按其所填第二或第三專業志愿順序錄取。
第十三條 江蘇省內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不得患有色盲、色弱。考生須參加文化考試(含三門統考和學業水平考試)和相關專業考試。藝術類考生須參加七門學業水平考試,考試總成績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過三門。藝術類專業錄取考生按錄取分數線高低排序,按照第一志愿專業錄取。
第十四條 江蘇省外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成績相同時,按數學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五條 來自浙江省、上海市等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選修科目須與報考專業要求一致,我校招生錄取將按照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市公布的方案和相關措施執行。
第十六條 江蘇省外考生未被志愿專業錄取,同意調整專業未滿的,按照分數高低順序調整專業;拒絕調整專業的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怎么樣,將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我校按照成績和志愿原則招生,招滿批次后如仍不足名額,則對剩余計劃進行公開招收,招滿后仍未完成的計劃將轉入生源充足的省市。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文件規定,實行優秀學生加分、特殊才能學生加分等優惠政策,以考生所在省份實際備案成績為準錄取。
第十九條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執行。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公布方式:a.通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渠道公布;b.在我校招生網站上公布;c.學校招生辦公室對經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報名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向學校公布錄取結果,匯總名單并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錄取信息以錄取通知書內容為準。
第二十一條 我校對考生參加考試的外語不做限制,但考生入學后將以英語作為授課語言,非英語水平的考生請謹慎填寫報名表。
第五章 身體健康要求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審核,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予批準入學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學金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入學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1)學費:新生入學時須預交全年學費:人文社科專業14000元/年/生、理工科專業15000元/年/生、醫學、藝術專業16500元/年(具體標準以江蘇省發改委核準為準)。
(2)住宿費:1200-1500元/生/年(根據具體住宿情況而定)。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立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獎勵優秀學生,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證件及發證方式
第二十五條 證書種類:東南大學成賢學院畢業證書;東南大學成賢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 證書頒發方式:取得正式學籍,修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東南大學成賢學院怎么樣,經考核合格,頒發東南大學成縣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東南大學成縣學院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