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25 17:03:46作者:佚名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2. 學校地址
虹口校區地址為上海市虹口區東體育會路390號;崇明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崇明區東灘大道999號,各專業均在崇明校區招生。
3. 級別
本科
四、學校類型
普通高等院校
□ 公立高校 民辦高校 獨立學院
5. 頒發學歷證書的機構名稱及證書類型
學校名稱: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證書類型:
學生完成學習期末2024年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達到畢業要求,將頒發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六、高等學校招生管理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委員會是我校招生工作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全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全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督導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我校2023年春季考試招生的專業有:
主要的
等級
期間
計劃數量
商業管理
本科
四年
40 人
旅游管理
本科
四年
30 人
學前教育(雙語班)
本科
四年
40 人
西班牙語(商務)
本科
四年
40 人
法語(商務)
本科
四年
40 人
金融學(英文授課班)
本科
四年
40 人
會展經濟與管理(英文授課)
本科
四年
30 人
法學(國際經濟法)
本科
四年
40 人
性別比例不限;色盲、色弱者不適合報考幼教專業。
8.職業培訓入學外語考試語言要求
外語入學考試語種不限,錄取后西班牙語專業教學語言為西班牙語和英語,法語專業教學語言為法語和英語,其他專業教學語言為英語。
九、評選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委關于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函〔2022〕37號)中春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我校2023年春季招生考試。
10. 身體健康要求
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相關補充規定,考生須如實報告本人健康狀況,如隱瞞本人健康狀況及病史,我校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條例中有關退學、休學的規定處理。
11. 自我檢測方法
(一)考生報名:統一文化考試總成績達到本市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13日9時至21時、2023年2月14日9時至16時,登錄“上海市招生熱線”網站()填報報名信息。其中,按照市教委規定,高中畢業生須在思政、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生命科學、信息技術/信息技術七門學科的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中取得合格成績,方可填寫春季考試報名申請。
(二)校考查詢:我校于2023年2月16日按不超過招生計劃3倍的比例確定各專業自考合格線(分數線相同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春季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2〕31號)有關規定辦理),并向社會公布。考生須自行查閱考試時間、地點及自考項目(詳情見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的自考實施方案)。
(3)獨立考試:2023年2月25日至26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獨立考試合格線的考生將參加我校獨立考試。同時報考兩個專業且各專業均達到獨立考試合格線的考生,需分別參加各專業的考試。如考生同時取得我校國際交流學院兩個專業【西班牙語(商務方向)、法語(商務方向)、金融學(全英文教學班)、會展經濟與管理(全英文教學班)】獨立考試資格,則只需參加一次考試,考試成績對兩個專業均有效。
我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學前教育(雙語班)、法學(國際經濟法)專業自主測試為面試,其他專業自主測試為技能測試,內容由我校根據專業特點確定。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其中面試或技能測試140分,綜合??素質測評10分(可參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信息管理系統提供的考生相關信息給予相應分數)。沒有綜合素質測評資料的考生,需由考生本人提供高中綜合素質測評資料2024年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供評分參考。
若考生未能參加我校獨立考試,其相應考試成績將在春季考試總成績中計為零分,并計入后續的錄取排名。
12. 入學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季考試總成績(最高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最高450分)+獨立考試成績(最高150分)
(3)預錄取、候補錄取規定:擬報考同一專業的考生,按春季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春季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外語、語文、數學成績排序)。預錄取考生名單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候補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的順序公布。預錄取考生須于3月8-9日登錄“上海招生熱線”,網上登記錄取專業信息。候補考生按順序進入候補名單。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經預錄取,修滿有關手續的考生,由我校發給錄取通知書,正式入學。
13. 收費標準
學費:
工商管理:38,000元/生/學年
旅游管理:每名學生每學年38,000元人民幣
法學(國際經濟法):38000元/生/學年
學前教育(雙語班):45,000元/生/學年
西班牙語專業(商務方向):68000元/生·學年
法語專業(商務方向):68000元/生·學年
金融專業(英文授課班)68,000元/生/學年
會展經濟與管理(英文授課班)68,000元/生/學年
收費標準以[滬教委民辦(2015)4號]為準(民辦院校收費標準由其自行確定)
住宿費用標準:
六人間:5500元/人/學年;四人間:6900元/人/學年
收費標準以[滬教委民辦(2015)4號]為準(民辦院校收費標準由其自行確定)
14. 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市有關學生資助規定,凡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及學費減免等。我校承諾:確保被我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