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22 17:50:24作者:佚名
關于部分民辦學校違規招生考試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教育局(文教體育局)、市屬中小學、民辦學校:
近段時間,不斷接到媒體和社會公眾反映,我市部分民辦學校以競賽、考試等名義組織違規招生考試,市教育局對此高度重視,已成立5個專項工作組,先后對主城區多所民辦初中學校進行調查核實邯鄲民辦中學,發現含光中學(含光實驗中學)、裕華中學、金隅中學、凌云中學存在利用假期時間與民辦機構合作以“競賽”、考試、推薦等方式選拔學生的情況。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計廳〔2018〕5號)規定,“嚴禁以選拔學生為目的自行舉辦或者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舉辦各類培訓”。嚴禁提前組織招生,或者變相選拔學生;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者考試證書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河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8〕8號)的要求指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立、民辦小學、初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試、考核、測試招收適齡兒童、少年,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任何選拔適齡兒童、少年的培訓班,不得以任何競賽證書、考試證書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規定》
鑒于含光中學、育華中學、凌云中學、金隅中學4所民辦初中不顧國家、省、市多次警告,繼續組織或變相組織招生考試,違反了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對涉事組織的區行政教育部門、民辦初中學校及教育輔導機構對上述行為監管不力予以嚴肅處理。
經開區、叢臺區、邯鄲區、復興區教育局因履行監管職責不力受到通報批評。
含光中學、裕華中學、金宇中學、凌云中學四所民辦初中被出示黃牌警告、一票否決,并取消今年所有評獎資格,責令全面檢查、立即整改,考試成績不得作為錄取依據,若繼續違反紀律,將受到全年減少招生計劃、年度檢查不合格,甚至取消辦學資格的處罰。
對參與上述民辦初中招生的智考教育、長青林教育集團、創A教育、優勝教育、金典輔導學校等社會教育輔導機構以及藍天實驗小學、齊社光小學、湖濱實驗學校、新曙光小學、育華小學、凌云小學等民辦中小學,我市將予以批評教育、黃牌警告,對繼續公然違反國家、省、市規定,以選拔生源為目的,自行組織培訓或者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培訓、不按規定參加各類考試的,將嚴肅處理,并依法嚴格追究相關學校、培訓機構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對不合格的機構給予年檢不合格甚至吊銷辦學資格的處罰。
為規范各級各類民辦中小學招生和辦學行為,凈化教育發展環境,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協調管理所轄學校規范管理工作的職能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網校頭條,及時查處違法辦學行為。
二、全市各中小學不得自行或者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舉辦任何形式的以選拔學生為目的的考試,不得以社會培訓機構舉辦的各類考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不得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試合格證書等作為錄取依據。
三是各民辦中小學要嚴格實行計劃招生,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
四是招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間點開展,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選拔學生,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班辦學。
五是要嚴格落實平行班政策,不得以任何名義或者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
六是收費行為必須規范,學校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與招生掛鉤的“助學捐款”,不得采用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生。
7.要切實規范學生檔案管理,杜絕生人分離、空白學籍、偽造學籍等現象。
八是加強對教育輔導機構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門要對轄區內教育輔導機構開展專項治理邯鄲民辦中學,公開國家和省、市招生政策以及規范辦學的相關規定,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舉辦中小學生等級考試、競賽等活動。對將培訓成績與學業進步掛鉤的行為,堅決查處。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要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訓,引以為戒,嚴格落實規范辦學有關要求。同時,希望全市中小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通過各種渠道監督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市教育局將對舉報的問題認真核查核實,對舉報問題屬實的,將嚴肅處理,確保全市教育教學、招生等正常秩序。
邯鄲市教育局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