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21 11:30:48作者:佚名
長安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
1.復審方式及內容
復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各高校應提前在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復試辦法及實施細則。復試辦法應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等業務要求,以及各環節的具體規定。所有考試成績應以統一標準為準,復試時出現較大分數差異的,應集體討論決定,不得故意提高或降低考生成績。
1. 筆試
專業課筆試滿分為100分;“管理類聯考”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課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增設的兩門本科核心課程每門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考試科目以《長安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長安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所有筆試由學院統一組織實施(包括出題、考試、閱卷、成績記錄等)網校頭條,并按照《長安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人員選拔辦法、培訓辦法及行為準則》(附件2)執行。
2. 面試
面試重點對考生的綜合職業能力、外語測試、思想政治素質測評等進行考核,對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應注重對專業知識應用能力傾向的考察,加強對考生實踐經歷、科研動手能力等的考察等。
綜合職業能力測試: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綜合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等。考核結果時應特別考慮以下幾點:
A.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B.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認可和了解程度;
C.具有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d.具有邏輯思維能力、創新精神和能力;
E.學術成果。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可采取面試或實際操作等形式進行,并須在重考記錄中注明重考方式。
外語測試:主要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交流的能力和對專業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也考查考生的外語聽力能力。從發音的正確性、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等方面綜合測試考生的外語水平。
思想政治素質測評: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情況,了解考生個人基本情況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考察考生行為舉止、敬業精神、責任心、紀律性、心理健康等情況。特別是加強對考生心理健康狀況的測試和考察,思想品德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考生綜合成績及排序
1. 復試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統一考試:總成績(ZCJ)=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專業課程復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滿分8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40分)}。
管理聯考:總成績(ZCJ)=初試成績×2+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課成績(滿分100分)+專業課復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滿分80分)+外語測試成績(最高40分)}。
2、復試中如有科目不合格(即未達到滿分的60%)、思想政治素質測評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未按要求參加復試、復試違規等情況,均視為不合格。復試合格的考生,將根據復試科目(專業)總成績,按規定順序錄取。
3、復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初試總成績、初試數學統一考試成績、初試外語統一考試成績、初試專業第一科目成績排序。
4.推薦生、單人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重點人才項目入選者、高校退休生不參與排序。
三、入場條件
1.各學院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復試總結表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未經審核的材料不得自行發布。
2.各學院審核通過后,應將擬錄取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審核無異議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名單如有變動,須說明變動情況,并另行公示3個工作日。
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在網上公示擬錄取人選名單,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說明情況并注明變動內容,公示期10個工作日,另行公告。
4.公示后,擬錄取考生名單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共平臺”報送陜西省教育考試院政策審核,并按規定報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報到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共平臺”公布的信息為準。未經學校公示并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開放平臺”登記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其他
1. 新生開學后,各學院可根據本學院學科設置、專業要求進行第二次復試、附加課程考試或隨機抽查長安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對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2.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環節之一,如有違反紀律、違規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3.各學院應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咨詢、申訴渠道(包括部門、電子郵箱、電話、郵寄地址等),并確保相關渠道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