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30 21:50:17作者:佚名
1.工作原理
嚴格落實招生政策,科學制定復試內容,規范招生程序,強化復試紀律,加強監督和服務,確保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考核、擇優錄取、適齡適補”的原則,努力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2. 組織管理
(一)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學院校長為第一責任人,親自檢查、協調、監督全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全程參與、組織、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計劃,制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實施細則,負責學院各專業復試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報研究生院備案后,在學院網站公布。
(2)精神醫學院成立復試監督小組,對復試過程進行監督,確保選拔優秀考生,切實維護考試的安全性、公正性和科學性。
(三)加強人文關懷和個性化安排,及時公布錄取信息,開辟考生聯系咨詢渠道,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升對考生的咨詢服務能力,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考生遇到的困難。
3. 復試基本要求
(一)考生須達到溫州醫科大學相關專業復試分數線,并按照同學科專業初試總成績(以錄取專業代碼為準)從高到低排序的原則進行排序。
(二)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組織復試。第一志愿報考人數大于或等于本培養單位計劃專業(方向)數150%的專業溫州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不進行調整。第一志愿報考人數未達到復試比例的專業,先組織現有報考者參加第一批復試,再根據第一批復試名額情況進行調整,調整比例為1:2。已在“全國碩士招生調整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整系統”)中收到其他招生單位錄取通知的考生,不再進行復試。
(3)“高校退休專項計劃”考生分數要求須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屬于一區),按1:1復試比例確定復試名單。
4. 重考安排
1. 重測時間
計劃于3月下旬開工,4月底完成,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敬請關注研究生院官網、學院官網。
2. 復審方式
現場復試分批進行,復試名單將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考生不得重復參加本院同一專業的復試。
(三)復審形式
精神病學與心理健康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形式為綜合面試,精神病學與心理健康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和應用心理學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復試形式包括綜合面試和專業思維與技能測評,每位考生綜合面試時間為20分鐘,復試形式需提前報研究生院備案。
(四)復試內容
復試是對考生往屆學習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的綜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潛能、思想道德素質等綜合素質。內容包括外語能力測試、專業素質測評、綜合素質考察等。復試將全程錄音錄像。
綜合面試流程包括個人陳述和面試問答兩部分,個人陳述以PPT形式呈現,內容包括:英文自我介紹(1分鐘)、個人基本信息、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及平均GPA、英語(包括CET-6、托福、雅思)成績、科研經歷(選填)、特長、感興趣的專業、研究生學習計劃等(4分鐘)。
面試將以隨機抽題、即時問答的形式進行,內容包括專業素質測評、綜合素質測評等(15分鐘),面試小組將由經驗豐富、專業性強、公正正直的人員隨機組成,全程錄音錄像。
精神病學與心理衛生學碩士研究生專業思維與技能考核包括體格檢查、基本技能操作、輔助檢查結果解釋等。
應用心理學碩士研究生專業思維與技能考核包括心理測評技能、心理咨詢技術、專業實踐能力考核。
五、資格審查和思想品德考核
復試前將嚴格審查考生初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大學成績單、學籍及學歷資格等材料和考生資格,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參加復試;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已經入學并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思想品德考核為復試的必修環節,不會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 錄取分數計算
總成績按照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的加權方式,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學術型學位碩士生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成績×40%。專業型學位碩士生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綜合面試成績×80%+專業思維與技能測評成績×20%)×40%。
若同專業、同批次進行多場面試,則先計算各組(A1、A2、A3……An)平均分,再計算所有組的總平均分(R),將總平均分(R)除以各組平均分(An)得出各組的權重系數(X),本專業批次候選人的最終面試成績=原分數乘以該組的權重系數。
七、確定復試成績及錄取名單
參加復試的考生,按照專業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確定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或因招生計劃動態調整增加招生名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補錄。補錄考生若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錄取,則不予錄取。復試成績(100分)和錄取考生總成績須合格(≥60分)。未完成復試所有階段者,不予錄取。
1.同一學位類型、同一專業(方向)的申請者,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限制在該專業(方向)的招生名額內錄取。
(2)若招生計劃內后兩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初試總成績較高者錄取;若初試總成績也相同,則初試英語成績較高者錄取。
(三)同批次復試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的,按總成績依次補錄。補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上述第(二)款執行。補錄考生須符合復試成績要求。同批次錄取工作完成后,不再依次補錄。
4.確定指導老師:指導老師與考生實行雙向選擇制。
1.按錄取批次分批雙向選擇。第一批為第一志愿考生,第二批為插班考生。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多批次雙向選擇。
2、考生可填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學院將優先考慮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并提供最多3人導師名額,供導師從中篩選候選人。如候選人同時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選中,則優先考慮第一志愿。如導師未被同時選中,則參加下一次雙向選擇。導師不得隨意拒絕候選人,并應提供雙方均可接受的理由,報學院批準。否則,該導師相應名額由學院收回,統籌安排。
3、每批次雙向選擇后仍未確定導師的,由學院協調安排,未滿招生名額的導師不接受學院安排的,其當年剩余招生名額將被取消,下一年度相應招生名額也將被取消。
4.完成雙向選擇后,研究生和導師均需填寫《溫州醫科大學精神醫學院研究生與導師雙向選擇結果確認表》并共同簽字確認。
8. 調整
(一)所有調劑考生(包括其他單位調劑考生和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以及退役大學生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的調劑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調劑系統”受理,調劑系統每次開放時間不少于12小時,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
(二)轉學分制度關閉后,對考生的轉學意愿進行統一審核,報考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試總成績擇優復試;初試科目不同的,根據學科需求和初試科目、初試成績、專業背景等擇優復試。
(三)符合國家和學校轉學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轉學,根據國家文件精神和報名情況確定轉學分數線。轉學分數線基本條件如下:
1.滿足轉專業申請要求,申請要求及專業目錄備注要求詳見學校2024年碩士招生簡章溫州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并滿足學院對轉專業本科專業要求及外語要求:應用心理學(045400)限心理學(含應用心理學)本科專業學生申請,且初次申請時外語測試成績在60分以上或大學英語六級成績在425分以上。
2.初試成績達到學校2024年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3. 轉入精神醫學及精神衛生學專業者,第一志愿專業須為臨床醫學,考試科目不及格者,不得轉入精神醫學及精神衛生學專業。
轉入應用心理學專業的學生,??首選專業必須是心理學(含應用心理學)。
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有關政策轉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轉入臨床醫學專業學位。
(四)轉校學生請按照規定時間登錄轉校系統確認復試通知書;預計錄取的考生請按照規定時間登錄轉校系統接受待審核的錄取通知書。
九、體檢與復檢
各專業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廳[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2010]2號)有關要求執行。新生入學后須進行統一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錄取標準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有關要求網校頭條,所有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都要接受全面審核,審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信息披露與監督
1、規范復試流程。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復試,規范面試流程,簽訂《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責任承諾書》。
(二)深化信息公開。招生計劃、復試辦法、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要按照規定在相關網站公布,擬錄取名單統一向社會公布,公布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嚴格執行回避政策,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今年報考本單位研究生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不再參加復試。
(四)研究生管理部門和紀檢監察機構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四)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和紀檢監察機構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復試錄取工作投訴、申訴和監督聯系方式: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6689753,電子郵箱;校紀檢監察室,電話-86699361,電子郵箱;學院紀委,電話-86689770,電子郵箱。
(五)本方案已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由學科和研究生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等上級主管部門文件和學校有關規定為準。
溫州醫科大學精神醫學院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