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8 15:08:29作者:佚名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辦發[2023]3號)及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1.初審結果基本要求
1.按照教育部印發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初試分數線基本要求》(簡稱《全國初試分數線基本要求》,下同),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確定了具體專業復試分數線,并在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2.單獨考試重考分數線按照所報專業/類別確定,比教育部公布的初試總成績基本要求低10分。
3.“退役大學生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以所申請專業/類別為準,在滿足教育部公布的單科及總分要求的基礎上,按所申請專業(研究方向)最低分扣減總分25分。
4.“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重點人才計劃”復試分數線以達到教育部公布的“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重點人才計劃”單科及總分要求為準,總分按申請專業(研究方向)復試最低分扣減40分。
二、招生計劃及復試名單
重考將以差額形式進行,在線考生人數充足的前提下,差額比例不得低于120%。
各專業招生計劃及復試名單已在學校、學院網站上公布。
3. 調整
1. 接受轉學專業
(1)公共管理學院:125200公共管理(專業學位,非全日制)
(2)商學院:125100工商管理(專業學位,非全日制)
(3)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140100 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學術型,全日制)
(4)計算機與電子信息學院:140100 集成電路科學與工程(學術型,全日制)
2. 轉學基本要求
(1)符合擬轉專業的入學條件。
(2)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區第一志愿專業全國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3)轉學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屬于同一學科類別。
(4)預考科目應與轉專業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國統一預考科目應與轉專業科目相同。
(5)報考第一志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學、審計學等碩士學位的考生,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且初審成績達到轉入地轉出專業和轉入專業全國初審成績基本要求的,可申請互轉,但不得轉至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轉至上述專業。
3. 轉學申請流程
插班考生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插班服務系統”報名。插班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填寫插班申請書,具體填寫時間由招生學院另行通知。對申請插班的考生,學校將根據其初試成績擇優參加插班復試。
4. 調整及重考安排
轉學復試時間及形式將根據學校復試工作總體安排確定,具體復試時間及安排由招生學院另行通知,轉學考生須留意轉學系統中的信息提醒及查閱招生學院網站通知。
4. 打破規則
我校今年不接受考生的特別申請。
5. 復試安排
1.復審時間及方式
碩士研究生復試時間為3月25日至4月2日,具體時間安排由各招生學院另行通知。125200公共管理(專業學位,非全日制)、125100工商管理(專業學位,非全日制)專業復試方式由各招生學院確定。其他專業復試方式為線下復試。
2.報名及資格審查
考生須持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復試通知書)、學歷證明(報名信息網上確認截止時間前獲得的畢業證書)、學業及學業狀況證明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到相關學院報到。
復試資格審查由相關學院組織進行。
(一)高職院校、本科畢業生,持有同等學歷證書報考,還須攜帶以下材料:
① 與申請專業相同或相似的8門及以上本科核心課程成績單;
②在公開刊物上發表過與申請專業相關的原創性學術論文(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或獲得過廳局級以上獎勵的原創性論文。
(2)參加個人考試的考生,須攜帶本人論文(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封專家推薦信、同意單位定向聘用的證明。
(3)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人員,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少數民族核心人才計劃”入選者,須提交《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核心人才計劃碩士學位項目入選者登記表》。
未經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3. 復審相關費用
重考費用為80元(網上繳納,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網查詢)。
4.專業課筆試
專業課重考筆試和同等學力附加考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
專業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和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是否具備攻讀碩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專業課筆試時長為3小時,滿分為150分。
以同等學歷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須選修至少兩門與所申請專業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補考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補考為筆試,補考科目出題及考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控制難度。每門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補考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補考不合格(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錄取。
成人教育本科畢業生、自學、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未取得本科學位證書的,無需參加附加考試。
具有同等學歷申請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考生無需參加額外考試。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會計4個專業學位碩士復試時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面試(含專業面試、外語聽說測試)
面試的目的是考察應聘人員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考察應聘人員的思維能力、治學態度、專業技能、個人興趣和特點、是否具有創新精神等。面試按照復試小組制定的復試內容和形式進行,一般采用隨機抽取試題的方式,滿分為100分。
6. 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實驗操作技能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滿分為100分。各學院自行設置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專業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7.思想品德考核
復試時要了解考生思想道德狀況,并結合專業特點,從職業道德、職業操守、個人素質、相關法律法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角度認真考察。
8. 如學校認為有必要,可對考生進行重新審查。
9. 復試材料歸檔
各學院須對復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2023年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各學院須將復試筆試題(含答案)、面試情況表等相關材料報送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6. 分數計算
考生復試后綜合成績采用加權法計算,滿分為100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1.復試不設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的專業: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100/初試滿分)×50%+復試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150分)/1.5×20%+專業面試成績(滿分100分)×25%+外語聽說成績(滿分100分)×5%。
2.復試有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的專業: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100/初試滿分)×50%+復試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150分)/1.5×20%+實踐考核成績(滿分100分)×10%+專業面試成績(滿分100分)×15%+外語聽說成績(滿分100分)×5%。
VII. 入場
各學院根據本學院招生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提出各專業擬錄取人選名單。擬錄取人選名單包括統考生、插班生、單考生、退役大學生、少數民族骨干項目人選(不含保送生)。名單按第一志愿、插班生、專項考試、各類專項項目人選排序。擬錄取人選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確認。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重考專業課筆試成績低于70分。
(2)復試專業面試成績低于60分。
(3)復試進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的學科(專業),實踐考核成績低于60分。
(4)重考外語聽力、口語成績低于60分。
(五)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6)轉學學生未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在轉學系統中確認“待錄取”。
(7)提供偽造注冊材料的。
2.單獨考試、碩士生導師項目、少數民族重點項目考生,按定向就業方式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考核
對擬聘用人員,所在單位需對其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品質提出評定意見,主要包括聘用人員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情況。
4. 文件傳輸及協議簽署
非定向就業人員須到所在單位辦理人事檔案移交手續(往屆畢業生應于5月底前移交檔案,應屆畢業生可推遲到畢業后移交檔案)。定向就業人員須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非全日制碩士生原則上從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中招收,我校今年計劃錄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入學前須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擬錄取少數民族骨干項目的考生在正式錄取前還須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協議。協議由考生本人、招生單位、考生原籍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考生所在單位共同簽署。被錄取的考生入學時戶籍不轉移。
五、發放錄取通知書
錄取名單經教育部批準備案后,我校計劃于6月份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如需變更通信地址,可在復試錄取期間向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申請變更。
8. 體格檢查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我校復試階段不組織體檢,考生體檢將在錄取后組織進行,屆時請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通知。體檢不合格的,視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信息披露
學校、學院將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重點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3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函[2013]9號)要求,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確保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規范、透明。
十、咨詢、投訴和監督
1. 信息查詢
復試及錄取信息可在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各學院網站上查閱,我校將及時在網上發布相關信息。
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
2. 投訴
申請人對學院碩士生錄取程序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申訴,對學院答復有異議的2023年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可以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