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2 17:58:02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陽光招生”政策,規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件規定以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門的其他規定,制定本章程。各?。ㄗ灾螀^、直轄市)并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具體情況。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普通本科高考統一招生。 推薦生錄取、優秀運動員免試錄取、少數民族預科錄取、內地新疆班錄取、內地藏族班錄取、北京市“雙訓計劃”、“外訓計劃”錄取《農村專項規劃》將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北京市等有關學校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學校基本情況:
中文學校名稱: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
學校英文名稱: 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 (BISU)
學校地址:朝陽校區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莊南里1號; 延慶校區位于北京市延慶區湖南東路8號
學校網站:
辦學性質:北京市政府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
學習年限:普通本科四年
第四條 學生在學習期限內完成規定的學業,經審核符合畢業標準,頒發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和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程序公開”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六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重大招生事項。
第七條 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作為本科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九條 普通本科招生條件按照當年《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條 外語要求: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僅招收英語語言考生。 其他專業沒有語言限制。 北京市“留英培養計劃”專業必須達到美國大學英語語言錄取標準,并在未來三年在美國大學接受培訓。 建議非英語考生謹慎申請。 學校非外語專業公共外語為英語。 部分專業課程采用中英雙語教學或全英文授課。 建議非英語專業考生謹慎申請。 如果自愿申請并被錄取,必須按照學校要求修完英語學分和相關專業課程學分。
第十一條 入學體檢標準:根據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的有關問題》,以《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通知》為基本依據??忌虿o法完成學業或者嚴重影響完成專業學習和其他學生的,學校鑒于語言學習的特殊性,要求考生雙耳聽力范圍不小于3米,不得有口吃等言語障礙。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應當根據職業發展、辦學條件、學生質量、畢業生就業狀況等2024高考錄取結果查詢時間,科學編制省份、專業招生計劃,報北京市教委、教育部批準。然后報送省招生考試機構。 社會公告。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總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整各?。ㄗ灾螀^、直轄市)在線報考我校學生的不平衡情況。
第十三條 2024年,學校面向全國29個?。ㄗ灾螀^、直轄市)招生。 北京市“洋培計劃”、“雙培計劃”、“農村專項計劃”已提前在京分批招生。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的本科招生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統一組織下進行,實行“全員招生”的招生原則。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生監督”。
第十五條 根據考生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中的成績和志愿,通過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綜合考核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
第十六條 平行志愿報送批次中,經學校審核的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符合我校招生條件并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2024高考錄取結果查詢時間,不予退學; 在實行序貫志愿時,學校審核報批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 對投資比例有明確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按?。ㄗ灾螀^、直轄市)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志愿人數、高考報名方式等具體情況,按總成績排序、綜合考察、擇優錄取。參考相關科目的結果。
學校在專業招生中不設置專業優先,采取成績優先錄取的原則。
對于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學校實行1:1招生計劃,按專業志愿錄取。
所有專業的錄取均以外語科目成績為依據。 其中,北京“出國培養計劃”專業要求外語科目成績達到120分以上(滿分150分),其他專業要求單科外語成績達到90分以上(滿分150分)。滿分150分)。 我校對各省份考生的高考外語口語考試和聽力考試沒有單獨的要求。
北京市“雙培養計劃”金融專業要求數學成績達到110分以上(滿分150分)。
第十八條 在高考實際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和高考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為:依次參考外語、語文、數學成績。
第十九條 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加分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歸檔。 考試結束后,以實際考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第二十條 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市,按照各省市招生工作文件要求和我??荚嚳颇恳筮M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 最終錄取結果以省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考生可登錄學校本科招生網站進行查詢。
第二十二條 凡被學校錄取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報到。 未按時注冊且未向學校提交延期申請的學生將被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一切后果由學生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全面審查。 對不符合條件或者有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取消其錄取資格英語作文網,并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章 收費標準和補貼政策
第二十四條 學費、住宿費標準:
學費:外語本科生5000元/年,非外語本科生4200元/年。 (如有變更,以北京市批準為準)
住宿費用:住宿費用及住宿安排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第二十五條 資助政策:為保證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學校設立綠色通道。 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延期繳納學費等優惠政策。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學習期間可以申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利用課余時間勤工儉學,通過自己的勞動改善生活。 學生在學習期間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等各種獎項和資助。 學校對內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赴新疆、西藏就業有相應專項補貼。 對經濟有特殊困難的學生,酌情給予學費適當減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事宜。 相關招生事宜請直接聯系學校招生部門。
招生電話:-65778007(含傳真);
監督電話:-65778594;
招生郵箱:.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此前的招生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若國家或學生所在省份發生政策調整,學校將制定相應的招生政策并另行公告。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