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9 15:33:58作者:佚名
一、組織領導
(一)建立以學校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分管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宣傳部、紀檢組、學生工作組負責同志的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辦公室、研究生院、保衛處、總務部等職能部門為成員。 工作領導小組和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教育廳關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和辦法,審批學校專業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制定招生計劃和復試招生。 制定工作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復試、錄取期間群考、輿情等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度。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協調復試招生相關工作。 成立復試招生檢查組,對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二)各招生學院(含聯合培養單位,下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學院碩士學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制定學院復試招生實施細則( (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并指導復審組開展相應的考核工作。 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負責面試和綜合能力考核的具體實施。
2、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差值
(一)各學院按照國家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線”)自主確定本單位錄取分數線。教育部結合本單位生源和招生計劃等,進入復試的基本考試成績要求將在學院網站公布。
(二)學校下達學院逐專業招生計劃,加強學院逐專業招生計劃管理。 已公布的招生計劃不得隨意調整。 某一專業招生不足的,經學校領導班子研究批準后,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調整后的子主攻方案需重新公布。
(三)實施差距復查。 原則上間隙比例不應小于120%。 學院根據各學科特點和生源來源確定差距復試比例,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公布實施。 學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各專業復試人選名單,并在學校研招網站上公布; 學院和學校對調整候選人資格進行逐級審核安徽理工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集體研究選拔優秀人選,確定復試候選人名單,并在學校研招網、學院網站上公布。
(四)《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依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初試成績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 各科目總分達到500分的考生,各科目總分不少于100分。 復試分數線按一區國家分數線為20分,且單科低于一區國家分數線不少于5分的考生確定。各考試科目總分不低于12分,單科不低于國家一區分數線。復試分數按低于國家分數線不低于3分確定一區線,復試名單將在學校研招網站上公布。
3、復驗方法及復驗時間
(一)復審方式:原則上采用線下現場復審。
(二)復試時間:首選復試:2024年3月30日-4月3日; 調整復審時間:2024年4月10日-4月15日。
具體復試辦法和復試時間由各學院制定,報研究生院備案,復試實施細則在學院網站公布。
四、復審組織
(一)前期準備
1.制定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學院根據學校的要求,負責研究制定包括組織領導、復試導師選拔與培訓、復試原則與方法、過程監督機制、命題與保密紀律、咨詢與申訴渠道等實施細則。要求。 初稿將于3月28日前正式公布,文件報科研招生辦公室,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2.加強復試導師選拔培訓。 高校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導師選拔和培訓,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導師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二)考生報名
收到我校復試通知的考生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確認復試。 考生須按時到學校(申請學院)報到,提交相關材料,并參加學校組織的復試。
達到第一志愿截止分數的考生將收到招生學院的通知; 調劑考生須及時在中國研招網“調劑系統”中回復學校研招辦發送的復試通知。 復試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公布。
(三)資格審查
復試期間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到學院進行資格審查。 各學院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把關,認真審核考生的原始材料和申請資格。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初試準考證;
3、《安徽科技大學2024年研究生招生政審表》填寫并蓋章,宣讀并簽署《安徽科技大學2024年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4、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往屆學生提供);
6、學籍和學歷在線認證報告(從研招網下載PDF電子版);
7、大學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印章);
8、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在線教育考生,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在線教育大學出具的相關證明;
9、近期免冠照片2張;
10、候選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獲獎證明材料等);
11、《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退役軍人學員提供);
12、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由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
13、我校僅招收以在職就業為目的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復試時需提供相關工作證明。
未通過或者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再進行復試;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取后3個月內,所有考生將按要求進行復試。 復試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四)調整和復審
調整和復試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研究生招生管理條例》確定的考生調整基本條件和要求以及學校確定并公布的調整工作辦法進行。 各招生專業轉學空缺信息將根據復試實際錄取情況不斷更新發布; 所有轉學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否則不予錄取。
學校根據學業成績,綜合考慮初試成績和學科、應用專業、本科專業、培養潛力等因素,確定轉入考生的復試名單。 同一招生單位報考同一專業、同一初試科目的插班考生,按初試成績擇優錄取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 轉專業如有特殊要求的,學院須在對外發布的復試招生實施細則中提前明確,并在研究生招聘網站轉學系統上注明。
各學院要堅持以質量為核心,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相關要求,按照“同一專業相似科目、初試科目相同相似”的基本原則,結合專業實際情況,提前制定并公布本單位的調整措施。 嚴禁以考生首選申請單位、畢業學校、提交調整申請的時間順序等非學歷標準作為選拔依據。 嚴禁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區、學校級別類別等非學歷標準限制調整生源,嚴禁在范圍內設置歧視性調整條件。 調整工作辦法須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若涉及考生首選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須首先經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通過,確保科學性。
(五)復試內容
各招生院校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促進高層次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要完善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分類選拔機制,合理設計復審內容。 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和運用以及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和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職業發展潛力。 根據選拔需要,復試階段可綜合采用筆試、面試、實驗、實操等方式。 復試內容由招生學院根據不同學科、專業特點自主確定,并在復試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 考生的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可用于加強對考生以往學業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思想道德品質的綜合考核,組織專家提前準備充足的試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試題泄露。 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試題,鼓勵高校建立復試題庫。 報考人數較多的人文社科專業可以考慮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復試。 考生筆試答題卡、面試錄音錄像及各類復試材料英語作文網,由各學院妥善保存備查,保存期限不少于6個月。
1.專業筆試
筆試分為復試科目和附加考試科目。 復試科目一門,滿分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另有兩門具有同等學術能力的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附加考試的內容不得與初試、專業課復試科目相同。 附加考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單科成績低于60分的學生不予錄取。
2.外語測試
外語水平考試由各招生學院自行組織,測試考生的聽力、閱讀、翻譯、語言表達等能力。不符合條件的學院可向招生學院老師申請協助。外國語學院。 外語水平考試總分為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3、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由招生學院按照學校統一規范組織。 按照“三隨機”原則,復試開始前,學院將通過抽簽隨機確定復試考生的順序和分組。 面試時,考生隨機抽取試題,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學院隨機確定面試指導老師和組員,每組成員不少于5人(均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隊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 面談情況必須以書面形式記錄。 評分記錄和考生答案必須移交招生單位集中統一保管。 沒有人可以改變。 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 整個訪談過程必須錄音。
4.其他內容
各招生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增設其他復試方式。 學院認為必要時,可以對相關考生進行復試。 工程管理類碩士學位需要加試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等科目均包含在這部分考核內容中。 免試推薦生和往年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并已參加復試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復試。
(六)體格檢查和心理測試
體檢由考生錄取后學校組織進行(具體要求報到時另行通知)。 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相關規定處理。 。 心理測試的具體形式和時間將另行通知。
(七)考生復試成績及總成績
1、復試滿分為100分。 包括復試專業筆試成績(或其他考核方式替代成績)、外語考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按照3:3:4的權重計算。
2、考生總分為100分。 按以下公式計算:總分=(初試總分/5)×0.7+復試總分×0.3; 工程管理、公共管理各專業總分=(初試總分/3)×0.7+復試總分×0.3。
5. 入場
招生學院將在復試批次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上報并公布復試結果。 各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中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同時確定擬錄取類別; 提交《復試情況表》和《復試及擬錄取情況匯總表》等材料。
學院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工作,擬錄取的學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 確定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
各專業(領域)按照總成績排序。 第一志愿和轉學考生分別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初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安徽理工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不予錄取: 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 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 同等學歷附加科目考試成績低于60分的;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者體檢不合格的;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
六、相關要求
(一)落實責任制、問責制和回避制度。 要切實落實學校主體責任。 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全面負責學院復試工作,解決復試錄取過程中隨時可能出現的問題,并及時報告相關情況。 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不得參與與復試、錄取有關的工作。
(二)落實監督制度和檢查制度。 檢查組負責按照復試安排,安排相關人員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堅決抵制和防止復試中的徇私舞弊,確保公平正義。 學校檢查組親臨面試現場,加強督導,確保復試順利進行。
(三)實行復議制度。 暢通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 經調查核實投訴、申訴屬實的,學校領導小組將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組或復試組進行復議。
(四)加強政策宣傳解讀。 學院要結合學院復試工作安排,綜合利用各種媒體特別是新媒體,宣傳解讀相關政策。 要及時準確解讀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程序等安排,讓社會和考生充分知情,確保考生復試組織工作順利有序。
七、信息披露
深入落實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在院系網頁設立專欄。 經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學校或院系的復試、轉學、招生工作辦法、招生計劃和安排等應公開的招生信息,如調整、復試考生信息、擬錄取信息等,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全面、及時地披露。 特別要加大專項計劃、加分或住宿政策、單項考試等信息公開力度。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期間不得修改。公示期。 名單如有變更,須說明變更情況,并另行公告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