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7 15:06:22作者:佚名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江省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江省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江省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 《高等職業教育提前招生試點管理辦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根據提前招生規定報送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前身為杭州中等商業學校,創建于1911年,是一所歷史悠久、商業特色鮮明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110多年來,學校始終堅持“誠、毅、勤、樸”的校訓和“育人為本、服務社會”的校方針。 培養了包括經濟學家羅庚謨和愛國人士在內的一大批專業技術人才。 張乃器、文豪金庸、核彈專家孫振和等著名校友被譽為“浙商人才培養的搖籃”。 現為國家優質專科學校和高職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全國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首批國家職業院校數字化校園實驗學校、浙江省首批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首批優質高職院校、浙江省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 學校領導組建的浙江商業職業教育集團,是全國首批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培育單位之一。 學校連續三年入選全國高職院校國際影響力50強。 躋身全國高職院校“創新創業示范校50強”、專利獲得數量前30名、學科競賽評價前50名。 所獲榮譽包括創新學校、浙江省“三全教育”綜合改革重點支持高校、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進集體、浙江省普通高校就業工作優秀單位等榮譽。 連續6年榮獲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工作和績效評估榮譽。 一個等
第三條 學校全稱: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并以此校名頒發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和職業(專科)畢業證書,并在浙江省教育信息網注冊備案。教育部。 學校國標代碼:12865; 浙江省招生代碼:0046; 學校類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 學校級別:職業院校; 學校性質:公立; 全日制學生人數:14500余人; 學校現有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70號)和德勝校區(杭州市拱墅區德勝路238號)。
第四條 學校深入推進“人才強校”戰略,師資隊伍素質和水平不斷提高,形成了以國家級教學團隊和省級名師為首的師資隊伍,師資高尚,知識淵博,技藝精湛,結構合理。 高級職稱教師比例達到36%以上,雙師型教師比例達到90%以上。 學校現有國家級教學團隊3個,省級教學團隊6個,全國優秀教師、模范教師、教學名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榮譽獲得者18人,省級教學名師、優秀教師、省級教學名師9人。級教學團隊。 專業帶頭人23人,省151人才7人,省企業五一人才2人,省五一巾幗模范1人。 學校現有5個省級示范院校重點專業、9個省級特色專業、5個省級優勢專業、7個高職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認定的骨干專業。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中招生提前錄取315名考生; 135名考生將被提前錄取參加獨立考試,共計450名學生。 具體安排如下:
2023年提前入學時間表
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六條 申請條件。 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或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畢業生,已辦理當年報名手續,取得高考報名號,并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違紀記錄。
3、普通高中招生考生須提供中考成績。 自考考生須通過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職業技能操作考試。 成績未在浙江省高考信息管理系統查詢的考生不得報考。
4、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相關規定,體檢合格。 申請智能餐飲管理、烹飪技術、營養專業的考生,肝功能必須為陰性(正常)。 請提交相關體檢證明(二級甲級及以上醫療機構)。
第七條 網上報名。 報名和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則,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網上提交材料進行。 考生須于3月28日(周一)17:00前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或我校招生信息網站,按照《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網上提示。
第八條 注冊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報名條件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一一審核。 考生只能填寫一個專業(跨學科申請無效)。 招生報名系統已審核通過的考生的報名信息不得更改。
第九條 網上確認并繳納報名費。 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須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站完成網上確認并繳納報名費每人140元。 考生確認報名并付款后,所繳納的報名費將不予退還。 具體繳費方式將在我校招生網站另行通知。 網上確認和付款缺一不可,否則考生報名將無效,無法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條 優質特產項目的申請。 申請質量特長項目積分的考生應于網上報名截止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在線填寫《質量特長項目積分申請表》,并上傳獲獎證書等電子版原件。證明材料(文件格式為jpg,大小控制在2MB以內,保證圖片清晰可辨),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任何在高中獲得以下獎項的人都可以申請質量和專業積分。
以上作業均分為個人項目,所有其他團隊項目成員將按其個人項目成績的50%進行評分。 考生可以針對不同類別進行累計積分,但累計積分最高不能超過20分。 質量和特色項目的評分必須得到相關部門的認可,并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生效。
第五章 普通高中考生入學考試
第十一條 普通高中招生考生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的構成:
1、普通高中招生考生總成績T(滿分200分)的組成為:T=W+S; W:高中學業成績相當于文化分(滿分100分),S:我校綜合素質考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素質和特長項目20分)。
2、普通高考學生學業考試成績折算為W文化成績,所有學業考試科目均計分。 對應等級的換算分數如下表所示:
注:高中學業考試成績等級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為準(外省轉學籍浙江的考生,我校僅承認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證的學業考試成績)考試機構)。
3、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普通高中招生考生以初中學業考試折算成績為準,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600%劃定分數線。 上線的考生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最終成績相同的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 報名人數未達到專業計劃人數600%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全部進行入圍。
4、綜合素質測試的方式、內容及評分:采取面試、實踐測試或閉卷筆試的形式進行。 考試前,將另行發布《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提前錄取高職院校綜合素質考試實施方案》。
第六章
個人考試入學考生入學考試
第十二條 自考招生考生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測試的構成:
1、獨立考試考生總成績T(滿分200分)由:T=W+S; W: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含職業技能理論和職業技能操作)(折算成滿分100分),S:我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含20分)質量和特色項目的積分)。
2、綜合素質測試資格:通過浙江省高考職業技能考試(技能操作)的有效報名考生,將入圍參加我校綜合素質測試。
3、綜合素質測試的方式、內容及評分:采取面試、實踐測試或閉卷筆試的形式進行。 考試前,將另行發布《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提前錄取高職院校綜合素質考試實施方案》。
第七章 入場規則
第十三條 確定擬錄取和準備的比例。 根據考生總成績T,根據各專業各專業實際招生計劃數,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劃出錄取分數線,擬定擬錄取名單錄取順序依次確定; 同時,各專業根據考生總成績T確定擬報考人數的300%。 未參加任何部分考試的人員不符合入學或注冊資格。
某專業實際報考人數小于或等于該專業計劃招生人數的,按該專業實際報考人數的90%確定擬錄取名單。考試(整數保留,有小數時四舍五入四舍五入),不再錄取考生。
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服務平臺2023年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錄取分數線,查詢所報考院校(專業)錄取情況,確認是否已被我校錄取。
若考生放棄擬錄取,則按相應名額準備錄取的考生按總成績順序轉入擬錄取。 準備入學的考生按照錄取流程,轉入擬錄取后,須登錄服務平臺確認錄取。
考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擇錄取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全部擬錄取資格。
第十四條 同類別某一專業錄取最低總分T相同的,按普通高中考生素質及特長項目、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文化成績依次錄取和文化成績單分數。 科目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技術、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科目不變的,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高的優先錄取; 獨立考試考生根據其素質和特長依次錄取。 錄取按照單項成績、綜合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考試理論成績進行排序。
第十五條 我校不限制考生參加外語考試。 但考生入學后,所有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授課,其中中外合作專業:電子商務(中美合作)、市場營銷(中法合作)和現代物流管理(中美合作)專業采用英漢雙語教學。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規定。 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拒絕錄取”條件的,學校將實行“拒絕錄取”政策。
第十六條 已提前錄取我校高職院校的考生信息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同時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第十七條 公示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信息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批準后,向考生發出錄取通知書。 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的高考和自主招生考試。 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當年的高考或自主招生考試。 我校負責解釋考生未被錄取的原因并解決遺留問題。
第八章 招生監督及違規處理
第十八條 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領導下的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學校嚴格遵守招生招生相關政策規定,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各項考試和招生,并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還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切實保障考生權益。 公平競爭的權利。 監督電話:-58108041、58108032。
第十九條 參加高職招生考試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則,營造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二十條 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應當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個人考生應當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向學校提出優質特長項目申請。 如有弄虛作假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的規定進行處理一篇文章,即: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錄在考試誠信檔案中: 報名階段發現有下列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 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 入學后一經發現,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畢業后發現的,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其學歷、學位證書作廢,責令收回或者沒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或者非法獲取證件、成就證書、榮譽證書等,騙取注冊資格、享受優惠政策。
2.申請材料中綜合素質評價及相關素質、特長項目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充入學,讓他人代考或者獲取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9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規范調整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費的通知》 (浙物價[2014]240號 根據浙物價[2016]209號標準及相關規定),高職院校提前錄取考生的學費與錄取高職生學費相同。到高考。
第二十三條 學校建立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個人獎學金及各類專項獎學金。 落實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建立大學新生“綠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四條 提前招生學生入學學習后2023年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錄取分數線,享有與統考考生同等的轉專業申請權利。 具體操作按照學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學校保留酌情調整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的權利。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部負責解釋。
學校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70號
郵編:310053
學校官方網站:
招生信息網:
招生官方微信: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zjbczs)
招生熱線:0571-58108888、58108080
2023年提前招生實施流程安排
(一)3月28日17:00前,考生應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或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
(二)3月28日17:00前,申請質量、特長項目積分的考生應登錄招生信息網()在線提交材料(填寫積分申請表并上傳原件電子版)自行頒發證書)。
(三)4月2日公布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名單。
(四)4月2日至4月9日期間,考生須在線確認并繳納報名費。
(五)4月15日前,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對質量特長項目清單進行審核并予以公布。
(6)4月15日,綜合質量檢測。
(七)4月30日前,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對各專業擬錄取、準備錄取(含序號)和不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并公布錄取情況。
(八)5月8日前,學校將考生名單(備考考生含序列號)提交至服務平臺。
(九)5月9日,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確認。
(十)5月10日至14日,每日更新準備錄取考生是否轉補錄取的情況。 準備入學的考生將根據流程選擇確認。
(十一)5月16日,網上招生結束。
(如遇重大緊急情況,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批準,上述時間安排將進行調整,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