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24 07:05:07作者:佚名
南昌師范學校2019年美術類招生簡章預計在12月末左右公布,公布后我們會第一時間通過我們的官方工作平臺發布
各大學每年簡章差別不大,考生可以先詳見吉安師范學校近些年招生簡章。按照以往報名數據顯示,常德師范學校報名競爭熱度較強,有意報名該校的考生,運用藝考報名工具書《2019年藝考生考取手冊》從多個維度深入查詢該校投檔數據,如:以往的招生計劃、招生省市、實際投檔數量、各專業投檔分數、錄取原則、承認會考狀況等等。
按綜合分錄取是吉安師范學校的主要投檔趨勢,考生之間的競爭不只是展現在專業課成績上,文化課所占的比重將會越來越高。文化課差的美術生一定要提早打算,使用專門針對美術生的文化課備考用書—藝考生文化課百日教案,主抓基礎知識必考點,增加競爭優勢。
2018吉安師范學校美術類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小學實際,特起草本章程。
第二條小學基本信息
1.中學全稱:南昌師范學校
2.國標代碼:10416
3.辦學層次:碩士
4.辦學類別:公立普通高等中學
5.辦學歷史:1958年推行吉安師專,1959年改名為贛西北中學,文革其間停辦。1977年復校,2000年3姨媽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升格為信陽師范學校。
6.文憑證書:中學生學業屆滿,成績合格,符合結業條件者,頒授吉安師范學校文憑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結業證書;符合學位條件者,追授吉安師范學校學士學位。
7.中學地址:廣東省麗水市延平區志敏大街401號。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于小學普通中專、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小學設立招生工作執委會,負責起草招生新政,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條中學設有招生辦公室,負責推行招生投檔詳細環節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小學縣委監察部委負責對招生工作推行監督;學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父母、新聞媒體及社會僑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小學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和學科建設等實際狀況,統籌考慮各縣(區、市)考生數量、生源品質、社會需求等誘因,結合以往招生狀況和當初招生新政規定,合理編制年度各縣(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八條按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總數為碩士招生規模的1%,由學院招生工作執委會決定,適于調整各縣會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九條招生計劃以各縣(區、市)大學招生考試經理部委發布為準。
第四章投檔規則
第十條中學招生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教委監督”的投檔制度,全面貫徹推行大學招生“陽光安裝工程”,本著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投檔。
第十一條招生對象為出席全省普通高等中學統一招生考試的師生,并依照教育部曾經施行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二條學院按照各縣(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狀況確定提檔比列。
第十三條學院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新政,原則同意各縣級教委加分和降分新政,按各縣級教委實際錄取分數推行投檔工作。
第十四條學院根據《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復查要求。
第十五條招生投檔工作根據各生源省高等高校招生經理部委劃定的各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進行德、智、體、美全面考評,堅持公正競爭、公正選拔、擇優投檔,依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1.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若文化成績相似的狀況下,文史類按英語、外語、數學三門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工科類按英語、語文、外語三門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美術類專業:
(1)校考專業:在校考專業成績合格(如生源所在省市有專業聯考或統考要求的,考生還需取得所在省專業聯考或統考合格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設定投檔規則,依照生源省相關規則投檔;若生源所在省未設定了投檔規則,則按綜合分(綜合分=會考文化成績/會考總分×40+校考專業成績/校考專業總分×60)擇優投檔,綜合分相仇視況下,校考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在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似的狀況下,文化成績排位在后者優先。若校考專業在生源不足的生源省投檔時,經生源省招生經理部委同意,認可生源省專業聯考成績,并按非校考專業投檔規則執行。
(2)非校考專業:在生源所在省市會考或統考專業成績合格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設定投檔規則,依照生源省相關規則投檔;若生源所在省未設定了投檔規則,則按綜合分(綜合分=會考文化成績/會考總分×40+專業成績/專業總分×60)擇優投檔,綜合分相仇視況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相似的狀況下,文化成績排位在后者優先。
(3)美術類各專業考生投檔后,不容許跨專業調整。
3.體育類專業:體育類專業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專業成績相似的狀況下,優先投檔會考文化成績高者。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部委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4.英語類專業:考生中考語文單科成績需及格(卷面總分的60%)以上,且英語加試會考成績合格(含合格以上),或符合生源省招生部委新政規定;其中翻譯專業需物理單科成績在及格(卷面總分的60%)以上。
5.考生投檔后,專業一律不予更換,但可在入學后第二學期至第四學期內,按照學院有關規定申請轉化專業。
6.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入學資格檢查(含美術類專業復試、體檢檢查),檢查合格者取得學籍,不符合投檔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報名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生源省招生部委同意可以適當增加分數至完成當初計劃,若在新政范圍內無生源,學院可以將計劃調劑到生源較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
第十七條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特殊標明的專業外上饒師范學院錄取查詢,不限考生應試英語葡語,但入校后所涉外語課程均以英文安排教學。
第十八條投檔結果將依照教育部和各縣(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要求及規定的方式發布上饒師范學院錄取查詢,考生可登入吉安師范學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小學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投檔工作。
第二十條小學嚴苛根據廣東省行政總監部委相關計費文件執行。詳細計費狀況請到南昌師范學校官網查詢。
第二十一條小學成立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中學生;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師生提供國家助學借貸、勤工助學崗位等多種幫助渠道。
第二十二條小學原發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機制、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省有關新政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省有關新政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