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
說明
1.1 經濟合同條款是招標方(" />
更新時間:2021-04-23 14:22:12作者:網絡
購貨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
說明
1.1 經濟合同條款是招標方(以下稱甲方)和中標方(以下稱乙方)應共同遵守的基本準則,并作為雙方簽約的依據。對于經濟合同的其他條款,雙方應本著互讓互諒的精神,在談判中協商解決。
1.2 本經濟合同條款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3 本次招標的貨物的中標價應包含合格貨物到達用戶指定交貨地點和售后服務的一切費用。
貨物條款
甲乙雙方應將招標文件、投標價格及評標委員會確認的貨物質量標準和交貨日期等作為本條款的基礎。
貨物表列
序號 貨物名稱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元) 合價(元)
數量合計
金額合計
合計:人民幣(大寫)
技術資料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有關中標貨物合格證和檢驗報告等保證資料。
材料發運、包裝及運輸
4.1 乙方在交貨前將合同號、材料名稱、數量、包裝件數、發貨時間等書面通知甲方。
4.2 材料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破損、丟失等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4.3 乙方承擔從生產廠至交貨地的所有裝卸運輸費用。
供貨期
年 月 日之前交貨,以滿足施工要求為準。
驗收
6.1 中標貨物應符合現行國家規范標準、本行業規范標準以及本招標文件所要求的各項指標。
6.2 甲乙雙方簽署驗證后,貨物才視作接受,并開始計算質量保證期。
質量保證
7.1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品種規格、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全新優質貨物。
7.2 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在質量保證期內,如貨物發生任何質量問題,乙方必須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貨款支付方式
8.1 合同生效后,中標貨物到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并安裝完畢后,甲方依據供貨情況向乙方支付70% 的貨款,調試并驗收合格后,再向乙方支付30% 的貨款。
違約責任
9.1 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繳納 元的履約保證金。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供貨到場。若乙方發生延誤,甲方除不再退還保證金外,每延誤一天乙方要按合同總額的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總額的5%。如果乙方在達到限額后仍不能交貨,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9.2 對驗收過程中或在質量保證期內不符合要求的貨物,經雙方協商后,可按下述方法處理:
退貨:若尚未安裝,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貨款,同時承擔該貨物的包括運輸、保險、檢驗、安裝調試、貨款利息等直接費用。
賠償:若已安裝,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貨款,貨物不再退還,甲方施工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賠償。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0.1 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時間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由權力機構出具的證明。
10.3 不可抗力延續3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履行事宜。
仲裁
11.1 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果協商仍得不到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的規定提交調解和仲裁。
11.2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1.3 仲裁費除仲裁機構另有裁決外應有敗訴方負擔。
11.4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違約終止合同
12.1 甲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如果:
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全部或部分貨物時;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違約通知書 日內未能糾正其過失時,
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向甲方支付貨物總額3% 的違約金,同時不影響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賠。
12.2 在甲方根據上述第12.1 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時,甲方可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類似的貨物所超出的費用負責,而且乙方不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產或無賠償能力時,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采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轉讓和分包
14.1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4.2 對投標中沒有明確分包的合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本合同將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標文件中或后來發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合同修改
擬對合同條款進行任何形式的改動均須由甲乙雙方簽署書面的合同修改書。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均應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發送,而另一方應以書面形式確認并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計量單位
除技術規范中另有規定外,力量單位均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適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相關法律進行解釋。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19.2 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9.3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經協商,雙方應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應作為本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