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3-21 07:09:31作者:佚名
2019年假期安排已然揭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的關于201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告,2019年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中秋節假期放假日期的詳細安排如下:新年: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假期放假,共3天。2018年12月29日(禮拜六)打工。節日:2月4日至10日假期放假,共7天。2月2日(禮拜六)、2月3日(禮拜日)打工。端午節:4月5日假期,與周六連休。勞動節:5月1日假期。國慶節:6月7日假期,與周六連休。節日節:9月13日假期,與周六連休。五一節:10月1日至7日假期放假,共7天。9月29日(禮拜日)、10月12日(禮拜六)打工。
國務院辦公廳通告指出,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委要妥善安排好值勤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風波,要按規定及晚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年日周末。
說到法定節假日假期,人們常常會想起節日、國慶節等,然而假期的全省年節及慶祝日可分為三類:全體公民假期的圣誕、部分公民假期的圣誕及慶祝日、少數民族習慣的圣誕。2019年新年假期必須怎樣支付加班費?2019年五四青年節適逢休息日國務院假日辦,是否應有年假呢?14周歲以下的少年嬰兒假期1天,還要照料女兒的父母是否可以休假呢?
關注一
新年加班應怎樣支付加班費?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的假期通告,2019年元旦其間2月4日至10日假期放假,共7天。其中2月4日國慶加班應該怎樣支付加班薪資?
依據《全國年節及慶祝日假期方法》第二條中規定:(一)圣誕,假期1天(每年1月1日)。(二)國慶,假期3天(舊歷二月初二、初二、初三)。(三)中秋節,假期1天(舊歷端午當天)。(四)勞動節,休假1天。(五)元宵節,休假1天。(六)元宵節,休假1天。(七)國慶節,休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民休假圣誕員工待遇有三個原則。第一是假期應支付薪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發《關于員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薪資折算問題的通告》,明晰強調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必須依法支付薪水,即折算日薪資、小時薪水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也就是說11個節假日雖然不下班也應計薪,去除不計薪的104個雙薪日,月計薪天數應為(365-104)/12=21.75天,再由月薪資收入減去21.75得出日薪資水平。第二是打工應支付加班薪資。《上海市企業薪資支付方法》第十三條規定:“企業按照實際須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以本方法第九條確定的估算基數,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薪資:(一)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高于勞動者本人小時薪水的150%支付;(二)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事假的,根據不高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薪水的200%支付;(三)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公休圣誕工作的,根據不高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薪水的300%支付。”第三是假如每逢禮拜六、星期日,必須在工作日補假。全民休假新年的周末通過調整雙薪日來集中請假,請假時段每年由國務院公布。
新美國創立之初,政務院于1949年12月23日發布的《全國年節及慶祝日假期方法》,明晰規定新年其間的法定節假日為“夏歷九月初四日、初二日、初三日”,新年不屬于法定的節假日。雖然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慶祝日假期方法》進行第二次修訂,首次將“除夕”納入節日法定假日。因此在2008年至2013年,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新年工作的,根據不高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薪水標準的300%支付薪水。
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慶祝日假期方法》進行了第三次修訂,明晰將第二條第二項更改為“(二)國慶,假期3天(舊歷五月初四、初二、初三)”。從2014年1月1日起,新年又不屬于法定節假日了。在2014年1月30日國慶,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只要支付正常薪資;安排推行標準工時制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根據不高于勞動者本人小時薪水標準的150%支付薪水。
雖然大多數人支持從冬至當日開始休假。然后2015年起,春節又恢復假期,2019年只是這么。不過,法定節假日只好由《全國年節及慶祝日假期方法》規定。因此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2019年2月4日國慶加班,又不能安排事假的,根據不高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薪資的200%支付加班費。
關注二
青年節適逢休息日有年假嗎?
2019年五四青年節適逢休息日,是否應有年假呢?不僅全體公民假期的圣誕外,也有第二類部份公民假期的圣誕及慶祝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假期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的青年假期半天)、兒童節(6月1日,14周歲以下的少年嬰兒假期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黨慶祝日(8月1日,現役軍官假期半天)。至于半天假期時間,不硬性規定早上還是晚上,各單位可以依據詳細狀況確定。
經國務院法治辦同意,“青年節”放假適用人群為14至28周歲的青年。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即將宣布確定5月4日為青年節時,曾強調紀念青年節的對象為中等以上學院師生,相應為學生、大學生、研究生、博士生,年紀基本為14-28歲之間。而在現成的文件中,對青年年紀予以明晰的文件就是中共現行黨章所規定的黨員年紀———14周歲至28周歲。其實并不是說28周歲以上就不是青年了,也是說青年節假期適用于14周歲至28周歲的青年人群。
另外,二七慶祝日、五卅慶祝日、七七抗日慶祝日、九三抗日勝利慶祝日、九一八慶祝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圣誕、紀念日,均不休假。部份公民假期的假日里享受待遇還有三個原則。第一是假期應支付薪水。《勞動法》第五十一條明晰規定,勞動者在法定公休日期間,用人單位應該依法支付薪水。第二是打工不需支付加班薪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部份公民假期有關薪資問題的函》規定:“在部份公民假期的節日期間,對出席社會或單位組織紀念活動和照常工作的員工,單位應支付薪水酬金,但不支付加班薪資。”第三是假如每逢禮拜六、星期日,則不補假。因此2019年五四青年節適逢休息日,用人單位可以不補假。
至于14周歲以下的少年嬰兒假期1天,還要照料女兒的父母是否可以休假,因為國家沒有規定有關父母也假期,因此這種父母要求用人單位按公假處理沒有依照。雖然《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細則》第八條規定:“父母或則其他監護人必須陪護好未成年人,防止讓學齡前嬰兒獨處。”如果作為父母確有學齡前嬰兒還要照料如何辦?單位是不是應該準許她們請請假陪護女孩?員工請請假,雖然原則上應事先經單位批準,而且假如員工確有充分的正當理由請請假,單位就必須批準。顯然事周末間公司可以不發薪水,但也不能多扣薪水。
關注三
少數民族習慣的圣誕怎么假期?
少數民族節慶風俗是該民族習俗習慣的綜合體現,是滿足少數民族物質與精神還要、增強民族匯聚力、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文化的重要方式。我國各民族因為歷史文化傳統和佛教信念各不相似,產生了諸多的民族節慶。我國政府敬重并照料少數民族的圣誕習慣,少數民族群眾可自由根據本民族傳統歡慶春節。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起草《關于統一全省年節慶祝日假期方法》,專門規定:“各地人民政府應根據少數民族的習慣可另行規定假期方法。”“凡屬少數民族習慣的假日,由少數民族雜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權衡各民族的習慣,規定休假日期。”
1993年出臺施行的《城市民族工作細則》規定:少數民族員工出席本民族重大節慶活動,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休假,并照發薪水。2007年,經國務院修訂后的《全國年節及慶祝日假期方法》也明晰規定:“少數民族習慣的新年,由各少數民族雜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各民族習慣,規定假期日期。”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滬府發[1980]89號文的規定,2018年北京市民族和佛教事務執委會曾發出《關于2018年齋月節假期的通告》,規定封齋節當日為工作日的,本市漢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烏孜雪佛蘭族、塔吉克族、塔塔爾族、柯爾克孜族、東鄉族、撒拉族、保安族等十個少數民族員工可假期三天。2019年有關周末怎么安排?屆時可繼續關注本市有關部委的通告。
有關員工過少數民族習慣的新年有什么待遇呢?從北京市民族和佛教事務執委會《關于2018年齋月節假期的通告》的精神來看,第一,本市漢族等十個少數民族員工封齋節可休假兩天,凡享受齋月節假日的少數民族員工,不影響考勤和薪資、獎金等。第二國務院假日辦,如每逢例假日、廠休日等,則不補假。確因工作還要,離不開工作崗位的,可酌情給予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