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31 11:04:43作者:佚名
大家好,感謝邀請,今天來為大家分享一下黑龍江人事廳的問題,以及和黑龍江人力資源局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還不太明白的話,也沒有關系,因為接下來將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就開始吧!
黑龍江省人事廳職稱查詢
網上查不到的,2000以前的職稱都不能查到,那時侯的職稱有好多都是企業評的是沒法查的。不過國家還是認可的。除非是注冊的職稱后期審核過才能查到。
根據《黑龍江省人民 *** 機構改革方案》,設立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為省 *** 組成部門。
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黑龍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教育工作。
職稱查詢 *** :
有些地方***技術資格證書一般不能在網上查詢,即便您滿足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辦理的職稱也是不行的,跟河北完全不同,所以說在當地比較權威的 *** 就是***技術資格證書鑒定按照“誰發證誰鑒定”的原則辦理,就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誰辦的你找誰,誰給你發證,你找誰。
在河北省來說也是支持這種 *** 的,就是說因為目前中級職稱網上查詢的時候問題挺多,很多人才也被假的工程師職稱查詢系統騙過,所以說易為職稱建議如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考慮直接到人社局的窗口查詢的黑龍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這種 *** 最靠譜。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設3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密、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承擔廳機關政務公開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宣傳等工作。
(三)法規處。
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審核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行政處理、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處罰程序及行為的合法性;承辦相關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執法監督人員的培訓、考核及管理;負責普法宣傳工作。
(四)規劃財務處。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廳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綜合、財務預決算和審計工作;承擔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專項資金分配方案的審核工作;承擔有關科技項目和國際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五)就業促進處(勞動就業局)。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及分配方案;負責就業、失業統計工作。
(六)人才流動開發處。
擬訂人力資源開發和流動政策,指導人力資源開發和流動工作;擬訂人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中省直機關、事業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和人員調配事宜;承辦中省直在哈機關事業單位從哈外調配人員事宜;負責承辦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服務項目,提出國家和省急需并應予保證的高校畢業生指令性安置方案并組織實施;擬訂省屬事業單位年度公開 *** 人員計劃并組織實施;承辦駐外機構工勤人員的選派與協調工作。
(七)人力資源市場處。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入我省人力資源市場準入管理制度;負責對人力資源職業中介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組織實施全省人力資源市場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準入制度;按管理權限負責全省性人力資源交流活動及外省(市)機構和組織在我省境內開展人力資源交流活動的審批和監管;負責省內職業介紹機構的審批;負責全省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狀況、人力資源交流情況的統計發布。
(八)軍官轉業安置處(省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指導全省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承擔省直各部門及在我省的中央直屬單位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干部(團職及以下)工作;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培訓和指導工作;承擔省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勞動預備制度;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及發展規劃;擬訂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組織和實施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建立和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職業技能鑒定政策;擬訂職業技能競賽相關政策。
(十)***技術人員管理處。
擬訂***技術人員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級專家和省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 *** 特殊津貼專家、全省學科(***)帶頭人等的選拔及服務工作,負責省長特別獎的實施工作;擬訂吸引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留學人員來省工作或定居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級和省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建設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科研經費資助工作。
(十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指導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并指導監督實施;擬訂事業單位 *** 國(境)外、省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并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承辦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設置方案的核準或備案事宜;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組織全省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負責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批工作;推行***技術資格考試制度和執業資格考試制度,監督指導考試工作。
(十二)農民工工作處。
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擬訂家庭服務業發展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組織開展農民工勞務輸出及相關服務工作;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服務體系和信息建設。
(十三)勞動關系處。
擬訂勞動關系政策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組織實施勞動用工備案工作;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承辦中省直在哈企業從哈外調配人員事宜;監督執行國家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擬訂企業職工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和辦法;審核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審核中省直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制職工安置方案;牽頭負責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建設工作;參與省級勞動模范評定工作。
(十四)工資福利處。
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福利和離退休人員退休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辦法,負責中省直駐哈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審核,配合有關部門實施財政供養人員統一支付工資制度;協調指導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處級及以下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省直機關優秀公務員休假療養。
(十五)養老保險處。
擬訂養老保險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擬訂參保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養老保險基金征收及管理辦法、預測預警制度;擬訂因病或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給付標準及組織鑒定工作;擬訂補充養老保險政策及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擬訂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發展規劃;擬訂社保經辦機構執行養老保險政策情況監督考核辦法;負責參保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審批工作。
(十六)失業保險處。
擬訂失業保險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失業保險費率確定 *** 、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擬訂失業保險稽核規則并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人員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擬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建設規劃。
(十七)醫療保險處。
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的標準、管理辦法;負責對省直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指導全省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執行情況。
(十八)工傷保險處。
擬訂工傷保險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全省因工傷殘勞動能力鑒定及再次鑒定工作;參與非工傷傷殘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承擔工傷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認定及監督檢查;指導監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承擔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九)農村社會保險處。
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運營管理辦法,對基金實施監管;承擔農村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狀況統計、信息資源 *** 化管理;對地方 *** 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提出審核意見。
(二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運營政策和運營機構資格標準并實施監督;監督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并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負責省屬以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備案工作。
(二十一)調解仲裁管理處。
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實施規范,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相關制度;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有關勞動、人事爭議及相關協調工作;組織實施調解仲裁員資格制度。
(二十二)技工教育處。
擬訂技工院校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負責技工院校設立審批事宜;指導技工院校招生、推薦就業、教學管理和教材建設工作;指導師資隊伍建設;制定技工院校評估標準并監督實施。
(二十三)公共就業服務處。
指導建立就業失業***制度;承擔就業政策的實施工作并組織開展就業服務專項活動;組織開展就業援助工作;擬訂國(境)外人員入境就業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中省直企業享受就業優惠政策的認定等服務工作;負責就業服務信息的管理宣傳工作。
(二十四)基層工作指導處。
擬訂全省街道(鄉鎮)、社區基層勞動保障工作發展規劃,承擔基層勞動保障工作體系建設和相關管理工作;負責規劃街道(鄉鎮)、社區公共服務崗位開發并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基層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服務工作及仲裁調解和 *** 工作;負責基層工作人員和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培訓工作。
(二十五)創業指導處。
擬訂創業促就業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及創業服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落實工作;擬訂創業培訓計劃、創業培訓質量監控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創業項目庫的開發和利用工作;協調落實創業后續服務及創業培訓師資的考核管理工作;承擔國際勞工組織和國家創業培訓技術的引進和推廣工作;承擔創業促就業的信息建設工作。
(二十六)職位管理處。
承擔公務員管理的綜合性政策研究,組織擬訂公務員管理綜合性法規,起草重要文件;擬訂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管理辦法和省 *** 機關國家公務員處級及以下非領導職務設置辦法;擬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完善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回避、辭職辭退制度;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審核全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完善公務員競爭上崗、公開選拔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十七)考試錄用處。
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組織實施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承擔公務員考試科研課題的研發和項目的實施工作;完善公務員日常***管理辦法, 承擔省 *** 機關公務員及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工作,承擔地市縣鄉 *** 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備案工作;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為滿足我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補充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 *** 龍江省委組織部、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4年度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
(二十八)考核獎懲處。
完善公務員考核、獎勵、懲戒、申訴控告制度;擬訂省 *** 獎勵表彰制度,審核以省 *** 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及人員,指導和協調省 *** 直屬各部門獎勵表彰工作,代表 *** 承辦省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有關事宜;承辦公務員榮譽稱號的授予、表彰事宜。
(二十九)培訓與監督處。
擬訂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完善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制度和評估辦法;指導協調各地、各部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擬訂全省***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承擔依法對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監督工作。
(三十)外國專家工作處。
承擔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綜合性政策研究,擬訂相關法規、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外國專家歸口管理和綜合服務工作;負責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辦理外國專家證),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介紹外國專家來華工作的境外組織資格認可,組織派遣團組和人員赴境外培訓的機構資格認定;負責全省引進國外智力宣傳工作;承擔對外國專家獎勵和表彰的有關工作;負責外國專家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三十一)引智項目管理處。
綜合管理引進國外智力項目工作;擬訂年度引進智力項目計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年度出國(境)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引智工作經驗交流和引智成果的推廣應用及引智示范基地(縣)的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引進智力項目的對外聯絡工作。
(三十二)對外合作與對俄工作處。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工作;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港澳臺交流合作事宜;負責實施引進俄羅斯及獨聯體國家人才智力工作;負責實施年度引進俄羅斯及獨聯體國家智力項目和培訓計劃。
(三十三) *** 工作處。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 工作制度,監督、檢查、指導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 工作;負責受理、交辦、轉送、督辦、復查、復核 *** 事項;協調處理重大集體 *** 事件或突發事件;對 *** 信息進行匯總并提出建議。
(三十四)人事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出國人員政審工作。
機關黨委。按 *** 規定設置,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干部工作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務,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
紀檢監察室。為省紀檢委(監察廳)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單列。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職稱處 *** ?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社會保障部職稱處聯系 *** :82805261。
中級職稱申報條件:
1、人事檔案存放在省人才服務局一年以上;
2、初級職稱任職滿四年;
3、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技術工作兩年,即可定中級職務資格;
4、博士學位獲得者,畢業后即可定中級職務資格。
擴展資料:
中級職稱辦理程序:
1、每年七至八月(具體時間以省職稱管理部門文件要求為準),持本人***領取《***技術資格評審表》及相關評審材料;
2、填寫完畢并加蓋公章后,將所有申報材料按各評委會文件要求送至一樓服務大廳職稱管理窗口受理;
3、材料受理后,報送至相關評審委員會。
參考資料來源: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級職稱評審
請問黑龍江省人事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不是一個地方啊?
不是的。人事廳管理的是黑龍江各單位人事人員安排。二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職業的培訓和認證。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處是管什么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處管理的是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機關和其直屬事業單位的處級及以下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員的人事任免,以及日常的人事管理,和廳機關內部的機構編制,還有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負責人的出國政審工作。
黑龍江人事廳什么時候改成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全國的人事廳和勞動廳 都合并了 現在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每個省份 都改了
這樣便于工作協調啊
關于黑龍江人事廳和黑龍江人力資源局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