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1-21 17:05:10作者:佚名
本文為您整理了湖北師范大學2024年招生細則,主要包括錄取比例、專業分配、調整細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發布的信息為準。 。
入場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規定的備案比例讀取考生檔案。錄取時,以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成績為依據。對于符合國家政策和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規定可以增加分數的考生,學校將承認其額外分數。
第十二條 各外語專業(英語、日語、法語、商務英語)僅招收主修語言和英語語言考生。學校向部分省份招收的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為英語。只有填寫了專業的考生才會被錄取。入學后不得轉專業。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考試語言,但學生入學后必須安排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教學。
第十三條 普通專業錄取原則:
專業錄取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間不存在成績差異。如果考生提交成績相同2024年湖北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則根據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如下:
1、傳統高考省份:按順序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理科綜合;
2、新高考改革“3+3”模式各省:按順序比較語文、數學、外語、三門選修科目的總和,以及選修科目中最高分;
3、新高考改革“3+1+2”模式各省: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重選科目總分、重選科目最高分為了。
如果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學校將采用預留方案錄取。當考生不能滿足所有專業愿望時,如果服從專業調整,可以轉入其他專業;如果他不服從重大調整,他將退出該計劃。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承認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申請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達到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1.美術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書法專業,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按照省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實行順序志愿錄取的省份,按照綜合成績(專業)*0.6+文化*0.4)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排序。若專業分數仍相同2024年湖北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則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2、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舞蹈表演、舞蹈表演(體育舞蹈)等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省份的專業,按照省招生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實行順序志愿招生的省份,招生將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十五條 體育專業錄取原則:
體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按照各省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實行順序志愿錄取的省份,按照學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若排名分數相同,則按照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進行排名。
體育訓練專業,在文化、體育特長達到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的基礎上,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和體育特長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考試成績/6×30) %+體育專項得分×70%),計算綜合得分時保留兩位小數,采用四舍五入的計數方法。根據各項目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最優秀的學生。綜合得分相同的情況下,體育專項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體育成績較高的考生優先。
第十六條 文體類專業招生時,文理科分開招生計劃的省份,按文理科排序招生。對于不區分文理科的省份,招生將不分文理科統一排序。
第十七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將安排體檢。復試不合格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學校按專業類別錄取的考生,不分專業錄取。在校學習一年后,按照各師范學院的專業劃分方案進行專業劃分。
第十九條 學校負責湖北省地方“卓越教師計劃”的培養工作。 “卓越教師計劃”的招生按照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凡填寫我校申請表的考生,錄取后按規定不得變更錄取或撤回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