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24 20:24:40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保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制定《高考招生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名稱:太原科技大學 學校代碼:10109。
第三條 辦學性質:公立。
第四條:學歷:本科。
第五條 學校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七條 錄取通知書由太原理工大學校長白培康發出。
第八條 學校地點:太原市萬柏林區李流路66號(主校區);
太原市晉源區九金祠路二段264號(南校區)。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九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全校本科招生總體工作,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重大招生事項和其他相關招生事項。
第十條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設在教務部,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招生工作應當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面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部門關于錄取加分、減分的政策規定。
第十三條 學校按照成績優先、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學生并確定專業。專業之間不會有分數差異。考生成績相同的,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相同成績排序規則錄取。
第十四條 內蒙古考生按照1:1招生計劃內的專業偏好錄取。
第十五條 晉級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對于批次順序自愿提交的,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對于分批平行自愿申報2024年太原科技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六條 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言考生;其他專業可提供英語、日語、德語等外語教學。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省級藝術省統考成績達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合格線,按照學院綜合成績排名高考文化課成績與省統一考試成績成比例。 (藝術和科學)。若總成績相同2024年太原科技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則根據專業成績、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成績和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錄取原則:文化成績達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本科相應批次控制分數后,按體育專業錄取分數從高到低。如果專業成績并列,則根據文化課程成績錄取最優秀的學生。
第十九條 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計生委、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 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方法是根據學校總體發展規劃、教學資源、專業結構和發展趨勢,結合各學院提出的建議,制定招生計劃。學校執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廳批準備案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機構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二十一條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30人預約計劃,調整各地統考在線考生不平衡的情況,解決考生參加在線考試同一科室的問題由于平行志愿者。預留方案的使用遵循集體討論、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六章 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 學生畢業后,符合太原理工大學頒發畢業證書條件的,發給太原理工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太原理工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太原理工大學學位證書。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費嚴格按照《山西省發展改革委、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生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費發[2018]號)執行。 293)。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為在校學生設立各類獎、助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儉學工作。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申請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被取消學籍。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一般本科招生工作,由太原理工大學負責解釋。本章程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