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03 15:08:18作者:佚名
蘇州大學2024
高等學校特色專業招生簡章
蘇州大學坐落在素有“人間天堂”之稱的歷史文化名城蘇州。是國家“雙一流”建設大學、首批列入“211工程”和“2011計劃”的大學。它是教育部和江蘇省人民政府的合資企業。共建大學也是江蘇省重點綜合性大學。
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大力有效推進農村全面振興的要求,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學校繼續開展2024年普通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一、領導機構
高等學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領導,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招生對象
高校專??項計劃面向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等縣(含縣級市)以下普通高中招收勤奮好學、成績優秀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登記地在實施地區農村地區,且本人連續持有當地戶籍3年以上;
3、本人已連續三年在戶籍縣高中就讀并實際就讀。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往年被特等生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有申請特等生的資格。
三、招生計劃及專業
高等學校特色專業招生計劃數量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安排。具體招生專業(類別)及申請要求見附件。學校原則上根據各省(區、市)考生報到情況確定省級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并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站予以公布。
四、報名方式
考生須于4月25日前登錄學院專科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按流程要求進行報名。請根據報名系統提示上傳以下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
1、學院特色專業入學申請表(報名完成后由系統生成并打印)2024年蘇州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請按頁碼從小到大順序上傳;
2、身份證正反面原件;
3、候選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首頁、家庭主頁、個人頁(或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以上所有材料必須保證真實。其中,材料1須由中學審核人員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材料2和材料3必須在報名系統的附加材料中上傳。無需寄送所有申請材料。我校不接受紙質申請材料。考生在報名系統上傳的電子掃描件必須清晰可讀。未按要求完成注冊或申請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注冊無效。
五、資格認定
對戶籍、學籍資格經所在省(區、市)審核的考生,學校將根據其思想品德、學科特長、高中綜合表現等情況對材料進行審核。 ,并選出最佳候選人,確定合格候選人名單。擬錄取名單將按要求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布。
六、入學方式
1、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必須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等部門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相關規定。相關專業的申請要求按照學校當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規定執行。
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必須符合所報考專業(類別)的高考科目要求。外省(區、市)考生須符合所報考專業(類別)高考科目要求。
2、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并按照學生所在省級招生辦公室的相關規定填寫我校特色項目申請表(填寫高考時)申請、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學生原籍地省招生辦公室規定為準)。
3、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績原則上必須達到所在省份同科招生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批次同一學科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學生原籍地省招生辦公室確定。實行與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應的特殊類型。錄取后,學校根據公布的省份、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大學特色專業志愿、高考成績等進行專業招生。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2024年蘇州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學校根據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專業招生。若成績相同,我校將執行招生規定中普通專業相同的排序規則。
4、招生時,學校可根據各省(區、市)合格考生報送的偏好和生源質量,對跨省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5、錄取結果將按要求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布。
七、監督與投訴
一、學校將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完善工作機制,接受社會監督,嚴防權力尋租,切實保證各環節按程序有序實施。考生或其法定監護人認為學校招生行為違反教育部有關規定的,可以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出異議、投訴或舉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時對涉及違規違紀的信訪行為進行監督處理(招生辦公室電話:-67507943,郵箱:,電話:-67507343,郵箱:方式。
二、有關人員弄虛作假、違紀違紀的,應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 ”(教育部令第36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規定參照。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3、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認真審核新生入學資格。新生如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錄取資格、非法錄取、冒名入學等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不得進行電子注冊。并將上報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