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08 15:01:37作者:網絡
3+1+1
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模式為 “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其中統一考試科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指語文、數學和外語三個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文科綜合”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是文科傾向的考生必考科目。“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是理科傾向的考生必考科目。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可選擇文科綜合也可選擇理科綜合,再加考相關科目。
與今年的高考相比,明年的高考方案多了“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兩大塊。“學業水平考試”設語文、數學、外語、人文與社會基礎、科學基礎和技術素養六個科目,應屆考生須參加所有科目的考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從公民道德素養、交流與合作、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基礎性發展目標進行,評價結果以電子表格的形式進入考生檔案。
部分考試采用等級制
和往年一樣,統考科目中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的分值分別為150分,綜合科目為300分,總分值為750分。
新增的兩個考試項目中,“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在高二年級第二學期,開考全部科目。學生的成績按所有考生成績分布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排名為前25%的考生為A,前60%~25%的考生為B,前95%~60%的考生為C,剩下的為D級。成績為D等級的學生可參加補考,補考時間安排在高三年級第一學期,補考成績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
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公民道德素養”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其他五個基礎性發展目標均分為A、B、C、D四個等級。每個基礎性發展目標的總評等級按高一占30%、高二占30%、高三占40%的比例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