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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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5-05 03:51:38作者:網絡
考。
考試科目有:
《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
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
擴展資料:
考試對象與時間
1、考試對象。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
2、考試時間。學校要均衡安排每學年的授課科目,統籌確定每個年級的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數量,原則上高一年級2個科目左右,高二年級6個科目左右,高三年級6個科目左右。各省(區、市)每年組織安排的考試要覆蓋所有科目,
滿足不同學生選考的需要,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學期結束時。各省(區、市)要積極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以及更換已選考的科目提供機會。
各省(區、市)要提前公布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間、開考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方式等,便于學校安排教學及學生報名考試。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高中學業水平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