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15 06:58:57作者:網絡
山東高考錄取規定一志愿未滿不得拒絕二志愿
首先,每批次錄取前,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通過山東招生信息網( www.sdzs.gov.cn)公布本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及時將具體的錄取時間通知各招生院校。
其次,在錄取過程中,對于使用預留計劃錄取的考生,招生院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考生的公函以傳真形式提供給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招考院在本批次院校錄取結束前,將予以答復。
第三,考生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中學檔案兩部分。電子檔案可由招生院校在錄取期間,從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獲取;考生中學檔案則由考生本人在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到所在縣(市)區招辦領取。
第四,招生院校在接收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后,將進行審閱。招生學校錄取新生時,當考生德智體狀況大體相同時,將尊重考生第一志愿;當本批控制分數線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檔案不足時,招生院校不得拒絕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否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代為錄取。
第五,對不予錄取的考生,招生院校將其名單及原因加蓋公章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對高分考生的退檔,招生院校要特別慎重,退檔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退檔原則,否則錄檢員將會對學校提交的錄取結果予以退回,讓學校重新標記錄取。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在本批次錄取結束后3天之內,將錄取考生名單寄給招生院校。
第六,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招生學校根據錄取考生名單填寫,加蓋本校公章后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考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籍遷移和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高等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名單,將由高校上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第七,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若發現替考、冒名頂替上學和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等不合格者,將堅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復查工作結束后,各高校將復查和處理結果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以上僅供參考,還是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祝你幸福。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