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03 10:47:00作者:佚名
普通法,又稱英美法,是一種起源于英國的法律體系,在英國、美國等英語國家以及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其他地區廣泛應用。普通法是指以司法判例、習慣法和古典法為基礎的法律體系,主要指英國普通法體系和美國州法體系,它們都是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的法律體系。
普通法的特征
普通法的特點是判例制度,即判例的結果就是法律的最終結果。普通法系的判例制度是指在普通法系中,法院判決的結果才是法律的最終結果,而不是依靠立法機關的法律規定。因此,判例制度是普通法系的核心特征。
此外,普通法系還有一些其他特點,如司法自由和專業化。司法自由是指法院在判案時網校頭條,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自由裁量,而不受法律的約束;專業化是指法院在判案時,會依據專業的法律知識而不是一般的道德標準來裁定案件。
普通法的含義
普通法制度的出現,使得司法判例法得到廣泛應用,使得法律更加具體、更加靈活,更能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
此外,普通法制度的出現,也使司法自由和專業化得到充分發揮,使法律能夠更加靈活地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從而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
答:普通法是什么意思?
普通法(Common Law)即普通法,是一種主要發源于英國的法律體系,在英國、美國等英語國家,以及其他地區如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中得到廣泛應用。普通法是指以司法判例、習慣法和古典法為基礎的法律體系,主要指英國的普通法體系和美國的州法體系,它們都是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的法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