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8 18:25:28作者:網絡
■我省現有10所民辦普通高校 據了解,我省現有民辦普通高等學校10所,其中江西藍天學院、南昌理工學院為本科院校,招收本、專科學歷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教育學生;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江西城市職業學院、江西大宇職業技術學院、江西服裝職業技術學院、江西贛江職業技術學院、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江西先鋒軟件職業技術學院、贛西科技職業學院為專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限招專科(高職)生,自學考試可招收接受高中達專科、專科升本科助學教育的學生。此外,我省2008年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專修學院名單在江西教育網公布。民辦專修學院為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限招自學考試和非學歷教育學生。 ■自考生不能轉為統招生 根據規定,報考民辦高等學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按計劃、志愿和分數線,由當地高招部門辦理錄取手續。 (上接A1版)民辦高校在國家統招生之外自行招收的學生為自學考試學生或非學歷教育、中職學生,自考生不能轉為統招生、不能在下一年度報名參加“三校生”對口招生考試,不能違規辦理“補錄”。 民辦高校按照有關規定,自行組織生源招收的學生,納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或接受非學歷教育。學生參加自學考試各門成績合格,頒發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學校推薦就業。 ■“五年制”高職限招本省學生 民辦高校招收的普通中專(中職)學生,由中招部門辦理錄取手續。五年一貫制高職招收初中畢業起點的學生僅面向江西省招生,其招生計劃由省統籌安排,由生源所在地省級中招部門辦理錄取手續;非我省戶籍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不可跨戶籍以“三校生”名義報考省高職生。 ■民辦高校錄取通知書分為四類 省民辦高校寄發的學生秋季入學報到通知書,分為四類:(一)納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生,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由學校寄發江西省高招辦統一印制的錄取通知書(屬于初中畢業起點五年一貫制高等職業學歷教育的學生,由學校寄發江西省中招辦統一印制并加蓋公章的錄取通知書);(二)民辦高校自行招收自學考試助學班學生,由學校寄發江西省教育廳社管處備案蓋有學校公章的自學考試助學教育入學通知書;(三)民辦高校自行招收的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的學生,由學校寄發經江西省教育廳社管處備案蓋有學校公章的學習通知書;(四)民辦高校按中招政策規定招收的普通中專(中職)學生,由學校寄發中招部門統一印制的錄取通知書。 ■新生報到要明確四種學籍 民辦高校新生報到,繼續分設統招生與非統招生報到處分別辦理報到手續。持省高招辦統一印制的錄取通知書和省中招辦統一印制普通中專高等職業學院錄取通知書的學生,應到統招新生報到處報到;凡是未持省級招生部門統一印制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應到非統招新生報到處報到。新生報到時,必須明確自己的學籍身份,學校在收費票據上會相應注明“統招生”“自考生”“中職生”“非學歷教育學生”四種學籍身份,請新生核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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