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09 23:27:50作者:admin2
二4、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飛行技術、航海技術、消防工程、刑事科學技術、偵察。專科專業:海洋船舶駕駛及與以上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二5、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輪機工程、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茖I: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等。
二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等。??茖I: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等。
三4、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下同)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讀海洋技術、海洋科學、測控技術與儀器、核工程與核技術、生物醫學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飛行器制造工程。??茖I:與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擴展資料:
高考專業受限要求規定:
1、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衛生部門要設立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認真受理投訴、舉報;要督促黨政機關在錄用人員體檢中帶頭執行不檢測乙肝項目的規定。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衛生部門要密切關注本通知的執行情況,廣泛收集社會反映,及時了解和處理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可能出現的情況制定應對預案。
3、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超過參考值上限指標2倍以上者(含2倍),應當進行B超復查。B超復查診斷肝部彌漫性病變者(脂肪肝除外),體檢結論為不合格。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