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7 14:54:28作者:網絡
1、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除選調生外,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沒有規定的,須在本機關工作2年以上。
2、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報考副處長職位,須現任縣處級副職職務或具有3年以上鄉鎮(街道)黨政正職工作經歷的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報考處級以下非領導職務職位,須現任相同職務層次的職務。
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正處級職位,年齡在43周歲以下(197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報考副處級職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報考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鄉科級副職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科員年齡在29周歲以下(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公務員遴選,全稱公務員公開遴選,指市(地)級以上機關從下級機關公開擇優選拔任用內設機構公務員。遴選是公務員隊伍內部競爭性轉任和選拔,是公務員隊伍中“二次擇優”的制度創新,建立起縱向跨機關層級、橫向跨部門(系統)的交錯式選人用人渠道,對實現中央機關公務員隊伍中的領導來自基層、干部出于基層,優化公務員隊伍的結構有重要作用,從干部結構上保證黨政領導機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遴選分為中央遴選和地方遴選,分別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試。考試內容一般有筆試和面試,偶爾還有加試。
簡單來說,就是上級機關單位從下級機關選拔基層經驗豐富公務員的公務員內部選拔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