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25 09:13:20作者:佚名
11月4日下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會計從業證報名,自11月5日生效。
決定刪除原會計法中“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資格證書”的規定,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的專業能力”。 “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當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具有三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
那么,會計法修正案草案提交時,為何取消會計資格認證呢?
國務院法制辦黨組書記、副主任袁書紅表示,考慮到目前涉及會計專業能力評價的考試較多會計從業證報名,會計師可以通過參加其他會計考試來證明自己的專業能力,還可以接受繼續教育、業務培訓、學歷教育等方式提高專業能力和水平。 據此,草案取消了會計資格認定。
我國取消了會計資格證書,初級會計職稱的報考要求也相應改變。 2018年初級申請者無需具備會計資格或持有會計證書。 申請人學歷仍為高中以上學歷。
2018年初級會計報考條件變更如下:
根據《2018年初級會計資格考試通知》,2018年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 考試時間安排為5月12日,報名時間安排為2017年11月1日至30日。各省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