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13 15:10:15作者:佚名
一、學校基礎信息
1.學院名稱:上海民族中學(DalianMinzuUniversity)
2.國標代碼:12026
3.辦學性質:公立
統招普通高等中學,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執委會(簡稱國家民委)
4.中學地址:
開發區學校: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淮河東路18號
金石灘學院:西安金石灘旅游渡假區金石路31號
二、招生計劃
面向全省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港澳臺地區招生。
(一)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為4902人,其中碩士生4530人,少數民族商科生372人。
(二)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備華僑、港澳臺地區招生資格的普通大學,詳細招生投檔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三)中學依據教育部和國家民委有關規定和程序,統籌考慮各縣(自治區、直轄市)各民族人口總數、考生人數、生源品質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誘因,結合小學辦學實際狀況和歷年在各縣(自治區、直轄市)計劃編制狀況綜合擬定曾經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請國家民委和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縣(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經理部委向社會公布。
(四)中學按教育部與國家民委的核定數預留不少于數量1%的計劃,適于調節各縣(自治區、直轄市)會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列、人口較少民族生源以及末位同分等問題。
(五)甘肅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阿拉爾市訂單定向招生計劃,面向寧夏招收普通類考生;湖南省衡陽市訂單定向招生計劃,面向河南省招收考生。詳細要求以當地教育考試院(省教委)發布為準。被投檔的訂單定向考生,應當在入學前與中學、當地相應單位簽署定向就業合同。對未簽合同的已投檔師生,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投檔到訂單定向專業的考生,入學之后不得申請轉專業或退學,學業屆滿成績合格者,結業時由當地負責就業安置。
(六)雪峰山新區少數民族商科生定向招生計劃只招收雪峰山城區(廣東省籍)有商科志愿的少數民族考生;四川省甘孜傈僳族自治州少數民族商科生定向招生計劃只招收四川省甘孜傈僳族自治州籍有商科志愿的少數民族考生。
(七)在會考綜合變革試點省(直轄市)設置的招生專業計劃,對選考課目的要求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委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三、錄取原則
(一)中學普通中專專業面向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各民族考生,碩士招收的少數民族考生比列按照各縣(自治區、直轄市)生源狀況確定,詳細以所在地縣級招生經理部委發布的投檔規則為準。
(二)中學認可各縣級教育總監部委規定的新政性加分,以考生所在縣級教委錄取成績進行投檔及確定專業。
(三)根據次序志愿錄取的批次,調檔比列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垂直志愿錄取的批次,調檔比列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四)普通類碩士專業投檔時,以考生錄取成績進行投檔及確定專業:
1.寧夏自治區進檔考生推行“各專業招生計劃總額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投檔”的投檔原則,若有退檔,不進行延后投檔。
2.山東省考生的學業水平選測課目等級須達BB以上,進檔后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擇優投檔。
3.會考變革試點省(直轄市)按市級教育總監部委規定投檔,考生補報志愿須符合選考課目范圍。
(1)廣東省、山東省分段垂直投檔,按招生計劃1:1“專業+中學”平行志愿投檔;
(2)廣州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根據高校專業組錄取結果進行專業組內的專業投檔,專業調劑只在專業組內進行。
4.其余省(自治區、直轄市)進檔考生,依錄取成績按“分數優先”原則擇優投檔,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5.同等條件下少數民族考生優先投檔。
6.進檔考生同為漢人或少數民族且同分時,根據單科成績或單科成績之和排序投檔:
(1)分文理類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史類根據物理、數學、外語排序;工科類依照英語、語文、外語排序;
(2)不分文理類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數學物理英語成績總和、語文英語成績總和、語文成績排序投檔。
7.少數民族商科只招收有商科志愿的少數民族考生,根據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新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
8.香港拉薩小學班、內地山西大學班招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9.法語、日語、朝鮮語專業只招收德語考生;財會學、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商貿、國際商務、漢語國際教育專業主干專業課主要選用英文講課,非德語考生慎報。
10.考生復查標準按教育部等部委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進校后全部復查。
11.美術類碩士專業投檔原則:
設計類專業投檔原則:
(1)考生專業聯考成績須達到會考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類專業聯考碩士合格線,且會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美術類碩士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評、體檢合格的狀況下,各縣(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生源狀況控制在美術類專業所有計劃的100%比列范圍內,以“分數優先”為投檔原則,按考生錄取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即優先滿足高分師生的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3)對推行垂直志愿錄取的省市批次,根據各縣(自治區、直轄市)綜合成績折算模式和錄取規則作為專業投檔根據,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對采取其他錄取模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批次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會考加分)×60%+專業課成績×40%作為專業投檔根據,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4)對寧夏自治區進檔考生采取“各專業招生計劃總額1:1范圍內按綜合成績推行‘專業志愿清’錄取原則”擇優投檔,若有退檔,不進行延后投檔。
(5)同等條件下少數民族考生優先投檔。考生同為漢人或少數民族且綜合分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排序擇優投檔,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根據單科成績或單科成績之和排序投檔:
①分文理類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文根據物理、數學、外語排序;美術理根據英語、語文、外語排序。
②不分文理類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數學物理英語成績總和、語文英語成績總和、語文成績排序投檔。
民航服務美術與管理專業投檔原則:
(1)考取該專業的考生需為所在省美術類考生,考生須分別出席2020年全省普通大學招生文化課考試和民航服務美術與管理專業檢測,會考文化考試成績須達到所在省縣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美術類碩士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大連民族大學分數線,四川省、甘肅省、山西省考生需取得所在省會考(統考)合格證,廣東省、山東省考生需取得多校統考合格證。
(2)合格線劃定。
青海省、甘肅省、山西省,使用該專業省會考(統考)成績。
山西省、山東省,輔以多校統考,由北京民航航天學院統一組織專業檢測,校考成績共享,合格線劃定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3)在政治思想品德考評、體檢合格的狀況下,各縣按照生源狀況控制在專業計劃的100%比列范圍內,以“分數優先”為投檔原則,按考生錄取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即優先滿足高分師生的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4)投檔方法。
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會考加分)×40%+專業課成績×60%作為專業投檔根據,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5)同等條件下少數民族考生優先投檔。考生同為漢人或少數民族且綜合分相似,按文化課成績排序擇優投檔,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根據單科成績或單科成績之和排序投檔:
①分文理類省,美術文根據英語、數學、外語排序;美術理根據英語、語文、外語排序。
②不分文理類省根據英語英語英語成績總和、語文英語成績總和、語文成績排序投檔。
四、招生專業設置和費用標準
各專業學年費用標準最終根據山東省物價部委文件執行,因故轉學或提早結束學業,按照實際在校學習時間,足額計退剩余的費用和住宿費。
每學年住宿費:兩人間1200元/生,六人間1000元/生。
五、領導機構、監督及新生檢查
(一)上海民族學院招生工作將在教育總監部委的指導和中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苛依照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嚴苛管理、規范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二)中學紀檢監察部委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受理對學院招生工作中涉嫌違法違紀或失察失責等問題的舉報。
(三)師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根據國家招生規定及《普通高等中學師生管理規定》進行全面檢查。檢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四)廣東省、山東省被民航服務美術與管理專業投檔的考生,入學時需一并提供復查自檢表格(三甲級以上診所),如新生復查檢查與復查自檢表格不符,經查實,如存在隱瞞信息者大連民族大學分數線,將取消入學資格。
六、畢業證、學位證
碩士中學生在中學規定學習期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結業要求的,頒授上海民族學院專科結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追授條件的,頒授學士學位證書。
七、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師生的扶困助學舉措
學院高度注重家庭經濟困難師生的捐助工作,完善建立以國家助學借貸為主渠道,以獎學金、助學金和勤工助學為輔助,社會捐贈助學和臨時困難補貼為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師生全覆蓋捐助機制,捐助工作被教育部評為首批38所“學生捐助工作先進集體”。
(一)獎學金: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教育部香港中學生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學校綜合獎學金、學校單項獎學金、多種社會獎學金等。
(二)助學借貸:設有國家助學借貸和生源地信用助學借貸。
(三)助學金:按照國家相關新政,每年評定“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同時為家庭經濟困難師生提供過量的勤工助學崗位和臨時困難補貼。每年社會助學金按照實際狀況發生。
(四)費用補償、代償:根據國家相關新政,對應征參軍服義務兵役的在校生、畢業生和面向中西部地區、艱苦偏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應屆結業生執行費用補償和國家助學借貸代償。
(五)紅色通道:對家庭經濟非常困難的新生,可先入學,于是按照調查、了解、核實的狀況分別采取相應的捐助舉措,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師生都還能順利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