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02 21:46:27作者:佚名
第十章 收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收費
學院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物價部門制定的學費標準收取學費,具體標準為文科類專業(yè):37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yè):4200元/生·年(按照河南省有關規(guī)定,智能焊接技術、虛擬現實技術應用等10個理工類優(yōu)質專業(yè)學費上浮15%至48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yè):6000元/生·年,軟件類專業(yè):81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yè):16000元/生·年;具體各專業(yè)學費詳見招生計劃表。住宿費收費標準擬定為: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zhí)行。
第二十條 獎、助學金
學院有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可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習。以國家獎助學金、學院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綠色通道、勤工助學、減免學費、臨時困難補助等方式為輔。具體項目及標準如下:
1、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4、國家助學貸貸款,根據學費加住宿費確定,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5、學院綜合獎學金,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6、勤工助學政策、學費減免政策及臨時困難補助政策,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扶力度。
第十一章 相關事宜
第二十一條
通過單招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招錄取的考生各方面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二條
退役士兵考生被錄取后,須將檔案轉至學院并參加全日制培養(yǎng)。通過單招錄取的大學新生,入學后進行資格復查,違規(guī)、舞弊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凡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第二十四條
我院所有招生有關信息均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發(fā)布。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以免上當受騙。
第十二章 單招工作領導與監(jiān)督機制
第二十五條
學院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院領導任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招工作的領導。
第二十六條
學院成立單招工作監(jiān)督小組,對單招工作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對于各種作弊及違規(guī)現象,可以通過電話或郵件進行舉報。
第十三章 違規(guī)、違紀處理
第二十七條
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單招。根據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考試院的規(guī)定,對違規(guī)、違紀騙取單招錄取資格的考生,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并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
第十四章 單招工作疫情防控
第二十八條
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關于疫情防控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單招工作方案,強化防疫責任,落實防疫措施,有序開展單獨考試招生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涉考教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