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31 10:16:23作者:佚名
一、報考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和《列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新專業名單(2021年)》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以及《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中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和本科專業“藝術設計類”“表演藝術類”下設各專業和“民族文化藝術類”“廣播影視類”等部分專業,統稱為藝術類專業。符合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者均可按藝術報名,報名辦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36號)執行。未按“藝術”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不能參加本年度藝術類專業考試及錄取。對于高校藝術類專業有文化成績、專業成績、身體條件、選科要求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報考而未能被錄取的,責任自負。
二、招生計劃
河北省藝術類招生分聲樂統考、器樂統考、舞蹈統考、美術統考、聲樂校考、器樂校考、舞蹈校考、美術校考、戲劇與影視學類校際聯考、書法學校際聯考、播音與主持藝術校際聯考、服裝表演類校際聯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校際聯考、統考未涉及的校考等14個招考類型。
河北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一般不區分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統一編制。如高校藝術類專業確需區分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在教育部來源計劃中明確選科要求。
三、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分三種形式:一是河北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統考);二是高校聯合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際聯考);三是高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其中2022河北省高考錄取分數線,選報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美術類等藝術統考類別的,也可參加校際聯考和校考專業的考試和錄取;選報“不參加藝術統考的校考類(含校際聯考)”的,將不能參加藝術統考的考試和錄取,也不能參加對統考成績有要求的藝術校考專業的錄取。
(一)統考
河北省對美術類、音樂類(分聲樂類和器樂類)、舞蹈類專業實行統考。美術類專業統考由河北師范大學具體組織實施,考點設在各市;音樂類專業統考由河北經貿大學具體組織實施;舞蹈類專業統考由保定學院具體組織實施。美術類統考大綱參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聯考大綱》執行,音樂類、舞蹈類統考大綱分別按2018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統考大綱及說明》《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類專業統考大綱及說明》執行。考生須按高考報名時選擇的藝術類別參加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不能跨類報考及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