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17 17:41:58作者:佚名
一、申請條件
湖南省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湖南省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研究生和預科生。
生源地助學貸款覆蓋所有教育部門認可的高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等培養單位(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參加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等非全日制學生以及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不能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借款學生必須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
6.學生當年沒有獲得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或其他金融機構經辦的國家助學貸款。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市、區)。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
如借款學生父母由于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愿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周歲之間。
未結清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一)貸款額度
本專科生(含預科生)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12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生源地貸款登陸,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綜合確定(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將按最新政策執行)。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余年限)加15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2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后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畢業后第六年開始按年度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畢業當年為第一年)。繼續攻讀更高學位的借款學生,需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還款計劃變更和就學信息變更,可以在就讀期間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生源地貸款不得展期,請同學們根據自身升學情況選擇合適的貸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