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3 15:07:13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專科升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關于開展2024年專科招生注冊工作的通知》2023年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大學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升學考試招生報名實施方案》和《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專科升學考試招生報名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本本章程是根據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專門制定的。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大學
2.學校國標代碼:13776
3.江西省申請代碼:8618
4、學校性質:本科層次職業院校(民辦)
5、上級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三條 學校設有招生領導小組、招生監督委員會、招生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審查學校招生政策,決定招生相關重大事項,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具體負責學校2024年日常招生工作。不得授權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訓)機構和個人開展2024年專科轉本科招生活動。
第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2024年專科至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六條 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廳下達的指標執行。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要求、生源和社會需求,科學編制副專業招生計劃。 各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第四章 招生對象
第七條 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可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第八條 退役大學生軍人(含2024年上半年退役大學生軍人)可以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或已經取得畢業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專科)學生在畢業期間或畢業后應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職(專科)學生畢業期間或畢業后應征入伍。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招生工作應當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進行:
1、平行志愿考生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總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專業基礎、技術知識課程,政治、英語、信息技術課程次之,按單科成績順序錄取。
2、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考生按照“成績第一,志愿跟隨”的原則,具體參照《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大學2024年退役大學生軍人免試專科招生招生簡章》到學士學位”。
3、未錄取的考生應按照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者征集計劃,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填寫報名表。 填寫的專業必須在《專業指導目錄》規定的相應專業范圍內。
4、學校在常規計劃提交前,將“免試計劃”和“專項計劃”中未完成的未完成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
5、應聘者自愿應聘為電子合同。 自愿提出申請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學校撤回申請,學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棄為由撤回錄取。
6、學校根據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的新生錄取名單,發出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新生注冊及入學資格審查
第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復試不合格者2023年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大學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第七章 學習方式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我校嚴格執行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等部門批準或備案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升入本科的學生,根據錄取人數,分班或插入2022屆同一本科專業。 學費標準參照我校2022年本科生學費標準(文理科25300元/生/年,藝術類28000元/生/年,區塊鏈技術36000元/生/年),享受與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統一本科生。 根據學校教學安排,錄取考生在學習期間需前往江西軟件學院井岡山實驗實訓基地進行實踐教學。 學生學習期限屆滿,各科成績合格的,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頒發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注明本科起點)專科學習,畢業證書按本科實際學習年限填寫)。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八章 資助政策
第十二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免學費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已經建立。 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學校開通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 入學后,學校將核實家庭經濟困難,采取不同措施提供經濟支持。
第九章 招生咨詢、信息發布和監督
第十三條 2024年專升本招生咨詢中,學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寫申請表的參考,不構成學校的錄取承諾。 學校招生相關信息通過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大學招生信息網、江西省教育考試局專科升級信息平臺等渠道統一發布。
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羅亭大道89號
郵政編碼:330041
教務處電話:-83792933
招生辦公室電話:-83792888 83792998
學校網站:
招生信息網網址:
第十四條 學校2024年專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省招生部門、紀檢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學校紀檢部門將全程監督,并設立監督電話和郵箱。
監察部門: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大學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83792051
信訪郵箱:
江西軟件職業技術大學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