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1 09:07:40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保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學校章程》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2023年貴州醫科大學神奇民族醫藥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醫科大學民族醫學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貴州醫科大學神奇民族醫學院
第四條 國家標準機構代碼:4152013676
第五條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龍洞堡孫子林3號 郵政編碼:550003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貴州醫科大學神奇民族醫學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監督和領導下進行。 學校成立以書記、院長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有關?。ㄊ?、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指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執行。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 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制定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工作,辦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督導組,對招生工作進行督導。 錄取期間,成立信訪小組,指派專人處理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專業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下達,相關要求以學生所在省招生考試部門公布。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本科批次錄取(具體以省、市招生部門公布的錄取批次為準)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六條 貴州醫科大學奇跡民族醫學院的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七條 貴州醫科大學奇跡民族醫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受監督的招生制度和遠程網上招生。由省招生考試部門負責。
第十八條 參與招生的工作人員必須堅持招生工作原則,堅守崗位,嚴格認真執行招生政策,自覺遵守工作紀律。
第十九條 招生過程中,按照考生專業偏好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條 考生所有專業偏好均不能滿足,申請專業調整的2023年貴州醫科大學神奇民族醫藥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將根據考生在其他無法按照選擇填補的專業中的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整。 如果您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或者符合專業調整要求但各專業招生名額已滿的,您的申請將被撤回。 不符合國家相關招生規定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
第二十一條 招生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考生加分、減分政策。
第二十二條 語言要求:我校公共外語課程及相關專業課程不具備開設非英語語言的條件。 使用非英語語言的候選人請仔細填寫表格。
第二十三條 體檢要求:關于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殘疾人聯合會。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補貼
第二十四條 收費標準:嚴格執行貴州省物價局登記、學校公布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和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對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提供各種獎學金。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對貧困學生實行資助。
第七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 畢業證書: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學習期限內修得規定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 經教育部學籍和學歷電子注冊后,頒發《貴州醫科大學神奇民族醫學院》畢業證書,證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由“貴州醫科大學魔法民族醫藥學院”頒發學士學位和學位證書。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審核。 復試合格者,準予注冊為學生; 復試不合格的,由學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