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6 14:18:49作者:佚名
1.1爆破片裝置的工作壓力應符合下列要求:
1.1.1 爆破片裝置的設計爆破壓力為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
1.1.2 爆破片的標定爆破壓力(室溫15℃~60℃)不應超過其設計爆破壓力,也不應小于設計爆破壓力的90%(非爆破片除外)。可再充氣瓶)。 有特殊要求的氣瓶,由氣瓶制造單位與用戶協商確定。
1.1.3 對于非重復充裝氣瓶使用的爆破片裝置氣瓶水壓試驗,標定爆破壓力不應超過氣瓶試驗壓力的130%,也不應低于117%。
1.2 安全閥的要求應符合下列要求:
1.2.1 安全閥的整定壓力(開啟壓力)不應小于氣瓶水壓試驗壓力的75%,也不應大于氣瓶水壓試驗壓力的100%。 氣瓶產品標準另有規定的,按照其規定。
1.2.2 安全閥的額定泄放壓力不應超過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其回程壓力不應小于氣瓶最高使用溫度時的溫升壓力。
1.3 易熔合金塞或爆破片——易熔合金塞復合裝置中使用的易熔合金,其工作溫度由氣瓶產品標準規定。
2、安全泄壓裝置的安裝與維護
2.1 氣瓶安全泄壓裝置與氣瓶之間、裝置出口側不得安裝截止閥,也不得有其他妨礙裝置正常工作的部件。
2.2 使用氣瓶時,安全泄壓裝置應保持良好狀態。 防止設備被沙子、油漆或污垢腐蝕或堵塞,導致設備故障。
2.3氣瓶充氣前氣瓶水壓試驗,操作人員應仔細檢查泄壓裝置是否有腐蝕、損壞、堵塞或有其他外部缺陷; 檢查易熔合金塞是否松動、移位或泄漏。 發現安全泄壓裝置存在嚴重缺陷而不能正常工作的氣瓶不應充氣。
2.4 氣瓶上的安全閥應定期清洗、檢查和校準。 應定期更換爆破片裝置(或爆破片)。 爆破片的使用壽命由制造廠確定,但不應超過氣瓶的定期檢查周期。
2.5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改裝或改變氣瓶上的安全泄壓裝置,包括調整安全閥的彈簧、更換或改變爆破片裝置上的爆破片(整個組裝好的爆破片裝置)應成套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