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15 05:49:22作者:admin2
資料片
本報濟南4月4日訊 從4日舉行的濟南2007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濟南市中考招生政策將有顯著變化。為了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濟南市教育局公布監督電話:0531-86059524,紀委監察室:0531-86059532。
小學擇校生
中考受限制
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生人數和比例均低于去年的基礎上,今年起小學階段擇校生將和初中擇校生一樣,一律不享受指標生和推薦生待遇。
班額方面,小學招生每班不得超過45人,初中招生不得超過50人,普通高中學校每班招生不得超過56人。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段均不得按學生成績分“快慢班”、“重點班”、“特色班”、“分層次班”等,未經市教育局審批,不準設立“實驗班”。
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必須嚴格執行“三限”(即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政策,擇校生數不得超過本校招生總人數5%。計劃內錄取的考生報到結束后開始錄取擇校生,凡被計劃內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擇校。
普通高中
取消批次錄取
今年招生錄取采用“按校劃線,錯時錄取”的辦法,取消原普通高中學校的批次設置,所有普通高中學校均為同一批次錄取學校。
考生可順序填報三個志愿,其中只可填報兩個普通高中學校志愿。除四所推薦生錄取試點學校(省實驗中學、山師附中、濟南一中、濟鋼高中)以及濟南外國語學校考生不得兼報外,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均可兼報。普通高中與普通中專(師范類除外)不能兼報。第一志愿報考普通中專、職業中專的考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許填報各類職業學校。同意交費擇校上學的考生須在填報志愿時表明擇校意向。報名工作結束后,不再辦理報名手續且不得更改志愿。
凡第一志愿填報師范類和普通高中,且達到師范類錄取分數線的考生,首先由師范類學校錄取。第二志愿招生學校須至少提高一個分數段(10分)錄取第一志愿落榜生。同等分數條件下優先錄取成長記錄中等級評價優良的考生。
指標生比例
從65%擴到70%
進一步增加指標生招生計劃,將指標生分配數額由原來計劃內招生總數的65%擴大到70%,并力爭適度擴大。考生成績達不到最低錄取提檔線的不能被錄取。
擴大職業學校招生范圍,允許職業學校在招收初中畢業生的基礎上,招收和培養未升學的高中畢業生。推行初三分流試點工作,被職業學校提前注冊錄取并參加當年中考的初三學生數,納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初中學校在校生鞏固率和高中階段升學率的評價之中。允許職業學校和民辦學校實行提前注冊及多次錄取的彈性招生辦法。
推薦生比例
占統招的10%
實行指標生制度的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指標生,其成長記錄中綜合素質評價六個方面必須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級。初中三年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全優,且學科成績量化賦分達到540分以上的學生,可經過初中學校推薦、高中學校審核考查同意后中考免試錄取。
今年省實驗中學、山師附中、濟南一中、濟鋼高中將計劃內統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薦生,其中濟鋼高中為新增試點學校。凡成長記錄優異符合推薦資格的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三中、歷城五中、歷城六中、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初中優秀畢業生,經畢業學校推薦和招生學校審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試升入招生學校。
濟南回民中學、黨家中學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可繼續分別向濟南回民中學的高中部和濟南三中推薦保送優秀畢業生,推薦學校應屆畢業生的20%。
指標生試點
增加兩學校
今年的指標生招生試點學校在去年11所的基礎上,增加了濟南七中和濟南九中。
省實驗中學、山師附中、濟南一中、濟南二中、濟南三中、濟南中學、濟鋼高中將計劃內招生人數的70%作為指標生,其中65%依據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分配到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的初中學校和歷城三中、歷城五中、歷城六中、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
歷城二中、章丘四中、歷城一中、濟北中學要將面向市區計劃內招生人數的70%作為指標生,其中65%依據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分配到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的初中學校和歷城三中、歷城五中、歷城六中、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
濟南七中、濟南九中將計劃內招生人數的50%作為指標生,其中45%依據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分配到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的初中學校和歷城三中、歷城五中、歷城六中、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