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30 18:38:12作者:佚名
第十條 分數相同則優先錄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則優先錄取高分者,同等條件下依照語文、數學、英語順序成績優先者錄取考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優秀學生、運動成績突出或有特長的考生。
第十一條 投檔后,若有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將向社會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辦法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
第十三條 學院在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前提下,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要求考慮,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特對考生身體狀況的特殊要求,做如下補充說明:
(一)眼睛的近視矯正視力不低于4.8,無色盲、色弱、斜視、弱視;
(二)雙耳聽力范圍均不低于3米;
(三)嗅覺遲鈍、口吃者不宜報考;
(四)肝功能異常者不宜報考;
(五)護理、助產專業對青霉素過敏者不宜報考;
(六)護理、助產專業只招收女生。鑒于行業的特殊需要,身高1.55米以下不建議報考護理、助產專業;
(七)考慮到醫學教育的特殊要求,不鼓勵軀干或肢體殘疾考生報考我院,否則將無法完成學業。
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將以入學后的體檢復查為準,對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學院按照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公布錄取結果,學院負責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五條 定向班招生
(一)培養目標:“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與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定向班”為北京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等)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具有較高醫學檢驗、醫學影像與康復治療職業素養和較強職業技能的實用技能型衛生人才。
(二)培養模式: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與康復治療技術三年制專科人才,在“三個一”即一年基礎課程、一年臨床課程、一年臨床實習的基礎上,增加醫學檢驗、醫學影像與康復治療理論和多項基本技能的培養。
(三)報名條件:
1.海淀、房山、昌平農村戶籍且參加當年高考的考生;
2.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以及我院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補充規定;
3.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相關成績或相關會考成績達到我院對考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