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19 08:00:14作者:佚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基本醫療有保障”要求,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筑牢鄉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提高鄉村居民看病就醫的可及性和獲得感,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重點工作及責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20〕6號)中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省搭平臺、縣級對接、填平補齊”的原則,依托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以縣(區、市)為主體的鄉村醫生定向委托培養三年行動計劃。以縣(區、市)為主體推薦一批品德好、素質高,熱愛醫療衛生事業的本縣戶籍高中(含中職)畢業生,委托省內有臨床醫學、中醫學招生資格的高職(專科)院校,培養服務基層的鄉村醫生。通過三年以全科醫學為重點的臨床醫學或中醫學專業大專教育,畢業后回定向的行政村工作,參加并通過國家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或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充實鄉村醫生隊伍,提高村衛生室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筑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
二、實施時間和主體
實施時間:2020-2022年三個年度;
委托主體: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培養主體:省內有臨床醫學、中醫學招生資格的高職(專科)院校。
三、培養模式及對象
(一)培養模式
鄉村醫生定向委托培養以縣(市、區)為實施主體開展工作。采取全日制教育形式,學制3年,納入培養院校統一管理,按照全科醫生培養要求單獨編班教學。培養對象學習期滿達到其專業畢業標準的,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二)培養對象條件
1.本縣戶籍中取得當年普通高考和分類考試招生報名資格的高中階段(含中職)畢業生,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畢業生優先錄取。
2.須與所在縣(市、區)衛生健康委、鄉鎮衛生院、村委會簽訂畢業后回村服務《定向服務意向書》(見附件1),回村衛生室連續服務不少于6年,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自行確定。
(三)委托培養程序
1.縣(市、區)可選擇1-3所高職(專科)院校簽訂委托培養合作協議(院校名單見附件2)。
2.縣(市、區)根據區域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和鄉村醫生培養需求,提出年度定向委托培養計劃,公布縣域定向(到村)委托培養方案,采取多種方式重點向縣域內高中(含中職)畢業生宣傳鄉村醫生定向委托培養政策,引導考生合理填報志愿。
3.符合條件人員到縣(市、區)衛生健康委報名并初審(初審包括考試資格初審和體檢初審),初審通過人員簽訂《定向服務意向書》,縣(市、區)衛生健康委負責編制初審通過人員名冊(附件3)。初審通過人員按照安徽省當年度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登陸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考報名網站報名。各市衛生健康委須在網上報名前匯總各縣(市、區)初審通過人員名冊報省衛生健康委科技教育處備案,全省匯總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作為志愿填報依據。各承擔培養任務的院校以初審通過人員名冊作為錄取依據,初審通過人員名冊外考生不得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