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28 17:17:24作者:佚名
2月19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浙江瑞安男子殺害女兒10歲男同學案受害人家屬處獲悉,該案將于明年在溫州首次審理。星期。同日,法院召集原被告雙方代表召開庭前會議,告知雙方相關權利和責任。
死者父親葉先生告訴封面新聞記者,暫時不想考慮民事賠償問題。 “我只希望法律能夠嚴懲兇手,還他兒子一個公道。”
據了解,溫州瑞安警方此前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進行了精神鑒定,結果顯示林某某在事件發生時負有完全刑事責任。
案例:男子在廁所持刀殺死10歲男孩
2018年9月21日,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ruianpolice在線發布通告:
9月21日16時許,瑞安警方接到報警稱,龍山小學三樓廁所內一名兒童受傷。接到報警后瑞安隆山小學,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網校頭條,36歲瑞安隆山小學,仙江街道人)抓獲。受傷的葉某(男,10歲)被120救護車送往醫院。經全力搶救,于19時00分左右死亡。經偵查,犯罪嫌疑人林某供述,其女兒周三在學校與葉某發生爭執時被打得眼睛疼(傷勢較輕,未就醫,正常上學) )。水果刀去學校向葉報仇,并用水果刀傷害了葉。
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枯葉
認定:犯罪嫌疑人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一個月后,死者小野的家屬收到了瑞安市公安局的精神鑒定意見通知書。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日期為2018年10月10日的《瑞安市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鑒定意見為:
1、精神評估:案發時及目前,認定人林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癥(緩解期)。 2刑事責任能力評估:經認定的人林某某,案發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3、訴訟能力評估:被評估人林某某目前具備訴訟能力。 4、拘留能力評估:被評估人林某某,目前具備拘留能力。
2019年2月19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死者小野的父親葉先生處獲悉,該案將于下周開庭審理。 “我現在唯一的請求就是,希望法律能夠嚴懲兇手,還我兒子一個公道。到時候,我會把判決書讀給我兒子聽。”葉先生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