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14 17:13:38作者:佚名
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職業院校(專科)單獨考試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函[2021]19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11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的意見》(魯教函[2019]7號)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招生規定。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2022年高職(專科)自主考試招生(以下簡稱“自主招生”)、2022年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以下簡稱“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綜合考核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行政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媒體、考生、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 學校代碼:1399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萊陽市文化路11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與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條 受教育程度:本科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八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有關政策,討論、決定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中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學校自主招生和綜合評估招生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2603913。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一條 2022年學校通過自主招生、綜合評定等方式面向省內招生,招生總計劃1000人。其中,自主招生計劃500人,綜合評定計劃500人。各專業具體招生計劃在我校官網()另行公布。
第五章 報名與繳費
第十二條 報名對象與條件:考生須先報名參加2022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方可參加自主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第十三條 對本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實行自主招生,報考的社會人員應當具有高中畢業文憑或者具有同等學歷要求;對本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實行綜合評價招生。
第十四條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執行。入學后學校將進行體檢復查。
第十五條 報名:2022年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參加自主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1年12月27日至31日期間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選擇院校、專業。其中,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須按照春季高考報名專業大類選擇專業,所選專業對應的專業大類應與春季高考報名專業大類一致。參加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最多可選擇三個專業,可選擇是否接受專業調整。
第六章 考試相關
第十六條 考試科目:
(一)自主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考試方式,總分為430分,專業技能測試230分,文化素質測試200分,兩項原始成績均計入總分。
文化素質測試:語文100分、數學50分、英語50分,總分200分。測試科目為一套試卷。
專業技能測試:2022年自主招生考生需參加春季高考統一入學考試的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總分為230分。春季高考技能測試定于2022年3月6日至3月20日舉行。考生最多可參加2次技能測試,最好成績計入總分。考生可在考試開始前5天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查詢、打印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準考證。
(二)綜合評價錄取:采取“綜合素質測評+素質測試”的方式錄取,總分430分。
綜合素質測評:根據省教育廳提供的高中階段考生綜合素質測評信息(含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進行綜合測評。高中階段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成績匯總。合格科目計20分,不合格科目計0分,總分為200分。
質量測試:總分230分。
第十七條 考試安排:
本次網絡考試將于2022年2月27日(周日)15:00至17:00進行,共計120分鐘,具體流程按照學校公布的《2022年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自主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系統使用辦法》執行。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入場
1.錄取原則:學校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學生的德、智、體、美、勞素質進行綜合考核和評價,擇優錄取。
2、根據各類別招生計劃數,按1:1.2的比例設定最低錄取控制線。
3、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考生的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測試原始成績與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之和組成。
參加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錄取,綜合成績由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測評成績與素質測試成績之和構成。
4.招生計劃調整:招生計劃規模調整有關事項,須經學校招生委員會集體研究,報山東省教育廳批準后實施。
5.成績查詢:學校將于3月4日前開通成績查詢系統。
6.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凡通過自主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2023年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再參加此后的春季、夏季統一高考(含體育專業考試)和錄取”的規定,凡參加該校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須在參加學校考試前確認已知悉此規定,并承諾通過該校自主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后2023年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再參加此后的春季、夏季統一高考和錄取。
7.通過學校自主招生或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享受與學校統一招生錄取考生同等待遇。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補貼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標準按照山東省政府辦公室《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資格審查與發證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復核。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生經學校入學考試合格,經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考核,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最低學分要求,頒發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專升本科政策按當年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規定執行。
第 10 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電話:-268
郵件:
學校信息網站:
學校招生信息網站: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學校許可,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促銷活動的,學校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自主招生或者綜合評價招生的輔導班,不得自行編印自主招生或者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相關材料。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查批準,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者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