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20 11:40:00作者:佚名
一、評分的組織、方法和依據
試卷審核由各院系(教研室)組織。實行教學與考試分離、全校統一考試的課程(如大學英語等)應組織教師集體批改試卷,采用小組作業的方式。其他課程論文的評分辦法由各院系(教研室)確定。試卷評分依據是各院系(教研室)批準的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原則上貝語網校,試卷批改應在考試后7天內完成(包括試卷分析和網上成績登錄)。試卷歸檔時間由各院系(教研室)統一安排。
2. 標記要求
(一)教師批改試卷時必須嚴肅認真,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必須嚴格遵守試卷的參考答案和評分規則,避免漏判、錯判、亂扣、亂分。
(2)所有試卷均用紅筆標記。
(3)評分必須使用阿拉伯數字,必須準確、工整、清晰、規范、易于識別。給試卷評分時,答卷上的錯誤將被扣分。扣分將顯示在題目的右側或右下角,但總分應在左側的“分數”框中注明。試卷總分若有小數,則四舍五入計入;有解題步驟的題一定要分步評分,而不僅僅是總分。閱卷完成后,將各大題的分數寫在相應的分數欄中,然后根據各大題的分數匯總各大題的分數。分數一經評定武夷學院教務處,不得隨意更改。如果因錯誤或遺漏需要更改,閱卷老師必須在更改處用雙橫線標記并簽字。
(4)為了保持試卷整潔,試卷批閱中只允許使用“√”、“×”、半對、省略號、下劃線、雙橫線6種注釋符號。如果答案不完整或未回答整個問題,將在不完整或未回答的部分添加省略號;如果答案部分不正確,錯誤將會用下劃線標出。
(5)如果試卷采用精簡評分方式,閱卷老師必須在整張試卷第一題的“評閱人”欄內簽上自己的全名,“審閱人”欄上也必須簽上自己的姓名。或其全名,其余姓名必須由評分老師簽名。您只能在試卷相應位置簽上自己的姓氏。如果整張試卷由同一位老師批改,您可以在第一張試卷的“評審人”第一個方框內簽上您的全名,“審稿人”也可以簽上您的全名,“評審人”和其余試卷上的“評估者” 您只能在“評估者”字段中簽上您的姓氏。
(六)閱卷過程中如發現類似試卷,應及時報告閱卷組和院系(教研室)。系(教研室)研究解決方案,各學院(系)報教務處。
(7)閱卷完成后,教師要認真審閱成績武夷學院教務處,核實是否正確,避免出現漏報、誤判、遺漏等情況。不合格的試卷,尤其是55-59分范圍內的試卷,一定要認真審閱、審閱。仔細一一審閱。
(8)教師審閱全部試卷后,應對試卷和考試結果進行分析,提出今后改進教學的措施和建議。
3. 試卷審核
(一)組織評審工作。試卷批改完成后,應對試卷批改質量進行抽查。各醫院(科室)負責此項工作,并指定有原則、有責任心、有責任心的人員負責。
(二)審查事項:
一個。分數欄中的分數是否與每題之前的分數一致;
b.總分正確嗎?
c.是否存在漏判;
d.閱卷老師是否簽字;
e.分數是否被改變;
f.判斷錯誤,老師更正后是否簽字。
(三)審核后應做什么
A、試卷審核完成后,審核人員應對審核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并填寫《五邑大學試卷審核情況登記表》。
B、試卷審閱后,審閱人員應對醫院(科室)的閱卷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分析總結包括以下三個內容:
一個。標記違規行為的詳細信息;
b.評分老師對評分不規范的試卷進行糾正;
c.對改進標注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四)教務處組織對各院(系)試卷審核情況進行抽查,并上報抽查結果。
4、試卷的裝訂和保存
閱卷、登記成績后,將試卷按學生人數從小到大按自然班(學位課、必修課)或選修課(選修課)進行排序,并填寫教務處統一印制的試卷封面。事務辦公室裝訂。聯班(含公共課程)試卷應采用專業裝訂。按試卷封面要求填寫學年、學期、課程名稱、院系、專業、班級等。課程名稱、系、專業、班級應按照標準名稱完整填寫,不得使用縮寫。如果班級規模較大,試卷無法裝訂成一冊,可以將試卷分冊裝訂,注明總冊數和該冊所屬的卷數,如“第1卷,共三卷。”封面背面的《檢查情況記錄表》應填寫完整。如果沒有學生缺席考試,“缺考記錄”欄應用斜杠劃掉。
試卷裝訂順序為試卷封面、裝訂目錄、學生考試成績單(教務系統統一印制)、試卷分析表、考試答案(含評分標準)、樣卷、學生試卷。裝訂目錄、學生考試成績單、試卷分析表、試題答案等內容均采用A4紙打印,學生試卷由印刷廠統一印制。如果分冊裝訂,第一冊可裝訂上述內容,其余各冊只能裝訂學生試卷。
補考試卷和重考試卷按年級和專業綁定。某年級某專業所有補考試卷,按課程、學號順序排列,裝訂成冊。
試卷裝訂后,經相關人員審核后,由學校(系)保存,保存至學生畢業離校后三年。超過保存期限的試卷由保存單位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