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09 20:37:54作者:佚名
一、指導思想和招生原則
1、指導思想:通過自主招生,充分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選拔適合在高職院校相關專業學習的學生,培養專業能力突出的高技能職業技術人才和優秀的綜合素質。
2、招生原則:學院負責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接受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招生范圍及對象
1.已報考2014年江蘇省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含符合普通高考錄取條件的其他高中畢業生)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分數線,學業水平必修科目考試成績達到4C1(申請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七門必修科目中不得超過三門成績為D,技術科目不及格視為D)。
2、未參加江蘇省2014年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須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辦理高考重新報名或相關手續高職院校分科招生報名開始前,辦理必修科目考試重新報名手續。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序列號
專業名稱
學術體系
部門
計劃(名詞)
學費(元/年)
評論
會計
綜合藝術與科學
55
4140
物流管理
綜合藝術與科學
55
4140
商務英語
綜合藝術與科學
55
4140
法律事務
綜合藝術與科學
55
4140
連鎖經營管理
綜合藝術與科學
55
4140
老年服務與管理
綜合藝術與科學
55
4140
文化市場運營與管理
綜合藝術與科學
55
4140
電子商務
綜合藝術與科學
55
4140
計算機網絡技術
綜合藝術與科學
55
4140
10
旅游管理
綜合藝術與科學
55
4140
申請要求:身體外觀良好,無傳染病史;女生身高1.60米,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11
空姐
綜合藝術與科學
40
4140
申請要求: 身體外觀良好,無傳染病史;女生身高1.62-1.72米,男生身高1.72-1.85米;單眼裸視力0.7(含)以上(環視力表),無色盲、色弱;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言語清晰,聽力正常;勻稱的身體;無慢性病史;無犯罪記錄。
12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綜合藝術與科學
50
4140+技能培訓費用待定
13
制冷與空調技術
綜合藝術與科學
50
4140
14
商檢技術
綜合藝術與科學
50
4140
15
珠寶首飾工藝與鑒定
藝術
40
6800
全部的
780
注:具體方案以省教育廳正式公布為準。
4. 報名及志愿服務
(一)報名
1、報名及繳費時間:2014年1月15日至20日網上報名及繳費。
2、報名表:可通過江蘇經濟技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遠程在線報名。
3. 注冊網址:
4、網上報名流程:登錄網站→注冊→填寫考生信息→填寫專業偏好→確認提交→考生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語文、數學聯考的考試費為45元)。考試費成功繳納后即表示報名成功。
5、考生填寫的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有錯誤,應聘者自行承擔責任。對虛假報告、偽造相關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志愿者申請表
考生在報名時須填寫自己的專業偏好。申請普通專業的考生可填寫五項專業偏好和一項服從志愿。申請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只能填寫一項專業偏好。多次報名無效。
(三)資格審查流程
1、學院根據省教育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信息對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進行比對和審核。
2、學院將審核通過的考生信息予以公示。
3、學院將報名考生數據報省教育考試院。
五、體檢要求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身體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
六、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接受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學院采取“文化聯考+綜合素養考試”相結合的方式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
(一)文化聯考
文化聯考委托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考試和閱卷。考生集中在各自省會城市參加考試。考試工作由各省轄市招考機構組織實施,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安排進行。
文化聯考的科目是語文、數學、英語。每個科目的成績根據所需科目的學術水平以 A、B、C、D 四個等級的形式呈現。
錄取時,學院將根據考生文化聯考成績給予等級差折扣。 A級每科95分貝語網校,B級每科80分,C級每科65分,D級每科50分。
(二)綜合素養測試
參加江蘇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高職綜合素質考試的考生,語文、數學、文化聯考成績須達到2C以上。藝術和體育專業的學生不需要在語言、數學和文化聯合測試中取得成績。 ,但必須參加考試。
報考旅游管理、空乘專業的考生除參加綜合素養考試外,還須參加專業面試。
報考珠寶工藝與鑒定專業的考生還需要參加專業技能考試,內容包括素描和色彩。
綜合素養考試采用筆試形式,總分200分。專業面試和技能考試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報考旅游管理、空乘、珠寶工藝與鑒定專業的考生,專業面試和技能考試未達到合格標準的,不予錄取上述三個專業。
(三)考試安排及相關要求
1.文化聯考
(一)考試時間:2014年3月17日(周一)
(二)考試地點:各省、市指定考試中心
2.綜合素養測試
(一)報到時間:2014年4月19日(周六)16:00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文化聯考準考證到學院報到,領取《綜合素養考試》準考證。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二)考試時間: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
(3)考試地點:江蘇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江寧校區。
七、收費標準
語言、數學、外國文化聯考費用:按照蘇價費函[2010]56號關于學業水平考試必修科目的規定收取(45元/考生,報名時網上支付)。
綜合素質考試費60元/生,藝術類專業附加考試費60元/生(素描、涂色各30元),體育特長生資格考試費60元/生,必須在學校報名參加考試時支付。
8. 體育特長候選人的選拔
1、學院計劃在2014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中招收體育專業考生30名。 (本招生計劃納入高職院校招生總體計劃)
2、體育天賦學生規劃
類別
項目
人數
體育生
田徑、籃球、乒乓球、健美操、武術
30
3、參加體育特長生選拔的考生需到學院招生信息網自主招生欄下載《江蘇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自主招生高職體育類學生報名表》,填寫查出并確認,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運動員等級證書、競賽獲獎證書等)須于2014年1月20日前通過EMS寄回學院招生辦公室。2014年3月21日至學院招生辦公室領取補考準考證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審核,并于3月22日參加專業技能考試。
4、通過學院組織的體育特長生附加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學院組織的“綜合素養測試”。
5、體育特長考生專業附加考試,每位考生限報1個類別、1個項目。 (具體報名條件、加試內容及時間安排將于1月15日前在學院招生信息網站公布,請及時查看)。
九、政策加分
(一)國家政策加分
1、烈士子女入學時加10分;
2、退役軍人尋求自主創業,入學時可額外獲得5分;
3、退役軍人在服役期間獲得二等功(含)以上或者被主要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入伍時加分10分;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考生入學時加分10分;
5、少數民族考生被錄取后加分3分。
注: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國家政策加分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分。
(二)學院政策加分
必須進行學術能力測試的科目的成績將根據等級進行評分。 A級每科加10分,B級每科加5分。
注:學業考試等級加分由省考試局提供,考生無需提供額外材料。
(三)政策紅利審核
1、申請國家政策加分的考生需到院校招生信息網單獨招生欄下載《江蘇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高職單項招生加分申請表》,填寫并確認,并于3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提前10天通過EMS發送至學院招生辦公室備案。報名參加綜合素質測試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供審核。
2、政策加分由學院高職院校獨立招生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實施。
10. 入場規則
招生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領導,學院組織實施。招生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對德、智、體美進行綜合評價。
(1)錄取總成績:文化聯考折算成績+綜合素養考試成績+政策加分;
(二)錄取原則:按照“成績第一,志向其次”的錄取原則,按照總成績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綜合素養考試成績和文化聯考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三)藝術考試合格的考生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分數線,按照文化聯考成績+綜合素養考試成績+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成績相同的,按照綜合素質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四)體育特長生按照特長生計劃單獨招生。錄取時,按照綜合素質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五)擬錄取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學院發出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在學院招生網站上公布。
11. 日程
時間
工作內容
1 月 5 日至 15 日
考生可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站查看相關政策并準備報名。
1月15日前
學院招生信息網上發布: 1、江蘇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單獨招生簡章公布。 2.公布體育專業學生報名要求、加試項目及時間安排。
1 月 15 日至 20 日
考生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站,網上報名,并繳納語言、數學、文化聯考考試費用。高校招生信息網網址:
3月17日
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參加語文、數學、文化三項聯考。
3月21日
體育生報名
3月22日
體育生參加專業技能考試
4月2日
公布綜合素質測試計劃和體育特長合格學生名單。
4月10日
在高校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 1、語文、數學、外語聯考成績。 2、符合參加綜合素質考試的考生名單。三、綜合素質測試具體安排。
4月19日
考生報名
4月20日
考生參加綜合素養測試
4月22日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在高校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
4月22日
擬錄取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
4月25日前
將擬錄取考生名單提交考試局。經省考試局批準后,錄取結果將在高校招生信息網站公布。
4月30日之前
發出錄取通知書
十二、監督機制
1、學院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學院黨委的行政領導和監督下進行。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加強對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紀檢監察部門全面參與高職院校個人招生的各個環節。
3、考生參加個人招生考試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
13、違規處理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中違反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處理。考生違規行為將報告省教育考試院,并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十四、相關事項
1.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是國家授權學校組織自主考試招生的一種方式,錄取程序在高考前完成。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考生在我院參加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試。被正式錄取的,不得參加當年未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人員,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2.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新生入學后,將參加學院組織的體檢和資格復審。體檢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學校將報上級機關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