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17 17:00:02作者:佚名
一、基本原則
復試招生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我校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在保證安全、公平、科學的基礎上,復試錄取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科學選拔的原則。
2、復審組織
學校成立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陜西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要求,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組領導下,負責學校碩士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全面管理,制定相關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錄取工作。
具體復試工作由各招生學院組織安排并通知考生。請您及時關注各學院網站通知,按照學院下發的復試計劃準時參加復試。逾期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三、復試方式、時間、地點
我校志愿者考生復試原則上應于4月3日前完成,采用現場復試方式。各專業筆試安排于4月1日晚19:00至22:00舉行。各專業面試時間由各學院確定,并通知復試考生。具體復試方案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各學院網站()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做好復試準備。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由專業課筆試、外語聽說考試、專業面試、同等學術能力附加考試組成,滿分250分。
1.專業課筆試:150分,考試時間3小時。
各專業復試筆試科目詳見我校2024年碩士招生專業目錄。
2、外語聽說考試:30分。
測試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導師根據考生的回答打分。各專業的外語聽說考試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在專業面試階段由具有一定外語聽說水平的專業課程教師進行,不再單獨組織。
3、綜合面試:60分。
綜合面試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西北政法大學2024錄取分數線,對本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專業發展趨勢的了解。以及在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 。導師根據考生的面試情況、過往學習情況、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給予評分。
4.同等學術能力附加測試:10分。
同等學歷考生按同等學歷附加考試成績定量計算,滿分為10分。非同等學歷(本科及以上)的考生直接加10分。
5、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須按照學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資格審查。具體提交方式請參考各學院復試計劃。
(一)《誠信復審承諾書》可在研究生院主頁下載。
(2)應屆考生須提交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往屆考生須提交身份證、畢業證書、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候選人個人檔案或加蓋所在單位人事政工部門蓋章的政審表可在研究生院主頁下載。
(五)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反映綜合能力的材料。
(六)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須于3月30日前將電子版大學英語四級成績證明及與所申請專業相關的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提交研究生及招生辦公室審核。審核不通過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
(七)退役軍人計劃考生須于3月30日前將《入伍批準函》和《退出現役證明》電子版原件發送至教研招生辦公室郵箱審核。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復試資格。
所有考生在復試前必須完成學歷(學籍)核查。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列入錄取考生名單。
六、調整安排
目前我校兼職專業轉學名額較少。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后續通知及“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轉學信息。
7. 積分政策
我校執行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中的初試加分政策。加分后達到相關專業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進入我校參加復試。加分后符合相關專業調整要求的考生,可申請調整復試。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于3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部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核實無誤后給予加分。
八、錄取、體檢及信息公開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科學選拔的原則。我校復試采取的是差額形式。根據目前學生情況,當年復試分數線一般不低于120%。
(二)按照《西北政法大學2024年研究生招生量化管理辦法》進行折算和排序,最終按照量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取。量化總分500分(審計、公共管理專業300分)。具體評分標準為:
1、初試總分乘以50%作為定量基礎分。
2、復試總成績(滿分250分)=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聽說考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同等學術能力的附加測試。
3、量化總分=初試總分*50%+復試總分(審計、公共管理專業復試總分*60%)網校頭條,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2位地方。
4、定量總成績相同的學生,按照復試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錄取。復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復試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說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結果仍相同,將按照復檢程序安排追加檢測。
參加復試的考生西北政法大學2024錄取分數線,復試總分低于150分(審計類、公共管理類專業低于90分)、政審不合格或者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不予錄取。資格未通過附加考試。
(三)申請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后3日內到研究生院主頁下載《西北政法大學碩士學位定向培養協議》一式三份,并提交電子版經定向單位簽字蓋章后送至研究生院。招生電子郵件。
(四)我校原則上只招收在崗定向就業的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類別為定向就業。所有兼職候選人必須簽署有針對性的培訓協議。
(五)復試錄取過程中,研究生院負責在我校官方網站公布復試分數線、復試錄取計劃、擬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各學院負責在學院官方網站公布本院復試計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的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請考生務必及時關注我院及各學院復試招生相關信息。
(六)我校不再解鎖調劑系統中同意“待錄取”的考生。
(七)考生入學時組織體檢。
九、違規處理
考生要自覺樹立遵守紀律、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和考生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面試情況等相關內容。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在研究生考試報名過程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規定處理。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十、監督復議
我校碩士學位招生工作始終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歡迎考生及家長監督。如有投訴或者申訴,應當在復審結果公告期間提出。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研究生院主頁:
研究與招生辦公室的電子郵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