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23 09:33:37作者:佚名
高考結束了
中考在即
泉州中考時間:6月25日至6月27日
總分是多少?分數如何換算?
中考分數線什么時候公布?
具體往下看
泉州市中考招生安排
1. 考試時間
2022年省統考定于6月25日至27日舉行,具體科目考試安排如下:
圖片來源:泉州市教育局
注:英語聽力考試于15:00開始,中考相關考試工作按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執行。
二、考試科目及成績
1. 評分方法
分級考試10門科目成績采用試卷原始成績和折算成績兩種方式,中考總分為800分,具體如下:
1)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滿分均為150分,試卷原成績計入中考總成績。
2)按照《福建省初中畢業考試體育考試大綱(試行)》組織實施的體育、健康科目考試成績計入中考總成績,滿分為40分。
3)物理、化學、品德與法律、歷史、地理、生物五科成績均為100分,其中,90%、60%、50%、50%、30%、30%計入期末考試成績,錄取總成績分別為90分、60分、50分、50分、30分、30分。
科目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中考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一位。考生考試成績可在泉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或泉州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統查詢,不接受試卷檢查。
2. 層次呈現方式
省統考科目按原始成績分為A、B、C、D、E五個等級,原則上各等級考生占報名人數比例為A級15%、B級15%、C級15%、D級15%、E級15%。B級30%、C級35%、D級15%、E級5%;A、B、C、D級為合格,E級為不合格,所占比例不超過5%,但在考生成績排序后,在5%之內,若考生某科目試卷成績不低于該科目總成績的60%,則記為D級;考生缺考的該科目成績記為“缺席”,不記成績。
3.2021年初二年級地理、生物考試成績將計入學生今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用于高中入學。本市戶籍、今年參加高中招生的學生,須報考今年全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十個等級考試科目。
三、錄取辦法
1.完善綜合質量評價
綜合素質測評主要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質、社會實踐等五個維度進行測評,客觀記錄學生成長歷程,促進學生全面、個性化發展。綜合素質測評共設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并有實事求是的測評報告。學校評定為A級的學生比例不得超過全校初中畢業生總數的40%,學校各班A級學生比例相差不得超過5%;評定為B、C級的學生人數不設比例,但應科學合理;評定為D級的學生人數應嚴格控制,一般不評為D級。綜合素質測評達不到畢業要求的,應給學生有限的時間進行改正、提高。
綜合素質測評結果作為中考錄取的重要參考,往屆生采用畢業當年綜合素質測評結果,由原畢業學校提供,學校向所在縣(市)報送《2022年泉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報告》,報省(區)教育局招生考試處,作為招生錄取依據。各地各校要及時接入使用省教育廳組織開發的全省初中生綜合素質測評管理系統。
2. 入學考慮加減
1. 各種入學考慮獎勵條件
1)駐扎在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和總部確定的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現役軍人子女,飛行、潛艇、航天及相關領域軍人子女;在核武器等高危、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殉職軍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雄模范、因公殉職公安警察子女;烈士、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人員子女加計20分。
2)作戰部隊和駐國家確定的第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及解放軍總部確定的第三類島嶼的現役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病故軍人子女、平時榮獲“解放軍子女”稱號的軍人子女;戰時榮立二等功、三等功以上軍人的現役軍人子女、因公致殘一至四級的人民警察子女、因公致殘一至四級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加分10分。
3)其他現役軍人子女及執勤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可獲得加分,2022-2023年度加分3分,2024-2025年度加分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英雄事跡先進個人或其子女。 英雄事跡先進個人或其子女受過省級表彰的,加計5分;英雄事跡先進個人或其子女受過市級表彰的,加計3分。
5)歸僑、僑眷子女、歸僑子女考生及臺灣地區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計3分,按照閩教函[2020]55號規定精神執行。
6)農村只有一個女兒或兩個女兒且已絕育的家庭:2022年至2023年增加1分,2024年起取消。
7)少數民族考生加分。2021年至2025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須符合“三統一”,即居住地在民族鄉(白旗鄉、臺商投資區)、居住地在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居住地無橋梁、無海堤。在與大陸相連的島嶼上戶籍齊全3年,并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學校學籍齊全3學年,并有連續3學年實際學習經歷者,方可享受加分5分。即日起取消加分。
8)高層次人才子女加分。一級人才子女加分2021年至2025年為5分,2026年起取消;二級人才子女加分2021年至2025年為2分,2026年起取消。
符合以上條件的初中畢業生,可按其入學總成績給予額外加分,但不得累積,只取最高分。
圖片來源:圖片網-500406494
2. 扣分
往屆考生報考省屬高中,總成績減20分后方可參加備案錄取;自2023年起,往屆考生報考普通高中,總成績減40分后方可參加備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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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低錄取分數線及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定義
1. 最低錄取分數
報考省屬一級高中的,省統考九門科目成績均在C以上(簡稱9C以上),體育、健康科目成績在24分以上,綜合素質測評合格;報考省屬二級、三級和等量高中的,省統考九門科目成績均在D以上(簡稱9D以上),綜合素質測評合格以上。
2.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線
按照全市初三在校生人數1:0.62的比例,以最后一名入圍考生的原成績(去掉小數點,保留整數)作為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并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對藝術、體育等有特殊才能學生的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可適當降低。各縣(市、區)不得隨意提高或者降低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各普通高中不得隨意招收低于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
3.省級標準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最低錄取控制線
按照全市省級高中招生計劃總數1:2的比例,以最后一名入圍考生的原始成績(去掉小數點,保留整數)作為省級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的最低錄取控制線。課程??實驗班不得擅自招收低于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
(四)統招生錄取辦法
1.設定“達標省屬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高中”批次錄取線。
本批民辦高中統招計劃本市招生數不超過30%。按照本批總計劃數1:1.2的比例,從已填報本批志愿、立項成績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中,選出省統考9門科目全部達到D級以上(簡稱9D以上)的考生,按立項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最后??一位入圍考生的立項成績作為本批入圍考生。考生語文、數學、英語、品德與法學、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體育和健康等科目的考試成績總和(包括因政策考慮而加分或扣分的科目),稱為錄取分數線。
2.普通高中第一批備案辦法“外國高中課程實驗班和符合省級標準、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高中”。
達到工作線的考生,按照自愿優先、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取;工作線上無法完成計劃的學校,按較低分數線錄取。“報考”選項,立項分數須達到“省級標準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最低錄取控制線”,省統考九門科目成績均達到C級及以上(簡稱9C及以上)。
3.第六批“符合標準的省屬高中和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及面向縣域(中心城區)招生的民辦高中”普通高中合格線及備案辦法同上。
省屬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和本市民辦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轉入相應學校現行批次計劃。
4.報考開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的省級高中和在全市或縣(中心城區)范圍內招生的民辦高中(即第一、第六批志愿者)時,申請人及家長應首先了解所報考的學校,考慮學校學費、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選擇報考方式,并對報考情況負責。在省級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就讀的學生,不得轉入該校普通班就讀。
5.其余批次普通高中招生,仍以考生中考十門科目成績和最低成績標準為依據。中心城區具體合格工作路線和備案辦法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公布。其余縣(市、區)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報泉州市教育局批準并公布。中心城區普通高中招生實行切線錄取辦法,統一報名表、統一錄取規則、統一批次錄取、統一一次性報名。
(五)定向招生和錄取方式
1. 特殊項目錄取學生比例
各縣(市、區)省直高中和其他優質普通高中要把不低于總招生計劃50%的招生名額分配給本區域內的初中(含完全高中附設初中),定向生名額分配給農村初中,確保一定比例的農村和薄弱初中學生進入優質高中,在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基礎上至少錄取一名合格的定向招生初中考生,對初中均衡管理和提高質量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2. 針對學生的降分幅度
降分幅度控制在每所一級標準高中和其他優質普通高中學生入學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50分以內(含50分)。
3. 目標學生指標
中心城區省級標準化學校定向招生計劃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公布,其他縣(市、區)優質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計劃須報泉州市教育局批準后公布。
四、指導學生資格
申請定向招生的考生為在就讀學校連續兩年以上實際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自2021年秋季入學新生起泉州中考招生管理系統,申請定向招生2024屆初中畢業生的考生須在就讀學校就讀。各初中(含完全高中初中部)須按規定核實確認學生是否符合申請定向招生資格,統一填寫《2022年泉州市優質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資格審核表》,經班主任、年級組長、學務干事、校長簽字后,在班級、學校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于2022年6月1日前報送學校教育局備案。
(六)自愿報名方式
對于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均設立了征集志愿的批次,未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可重新填報志愿進行錄取,錄取采用平行志愿,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征集志愿時間為7月25日左右,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七)普通生和定向生同等成績錄取辦法
普通招生計劃因考生成績相同造成招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超出部分可在學校其他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中解決,超出定點生源數視為學校招生計劃新增定點生源數。
四、考試招生管理
(一)2022年報考我市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須參加2022年泉州市初中畢業招生考試,嚴禁一切形式的“初中分流”,確保每一位學生都能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制義務教育,確保初中畢業生享有參加初中入學考試的權利,鼓勵初中畢業生結合實際情況理性選擇、積極報考中職學校。
(二)市、縣(市、區)中考管理部門要統籌組織好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泉州市教育局統籌協調全市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穩步組織好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統一切入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組織下,中心城區以外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所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全市中考統一截止時間定于7月18日左右泉州中考招生管理系統,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8月5日前完成。具體錄取安排另行通知。
(三)支持和規范民辦教育發展。
支持民辦學校參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民辦高中享有與公辦高中同等招生權利,納入招生計劃。各學校不得重復錄取公立、民辦普通高中已通過網絡錄取的學生。高中要依法規范招生行為,按照批準的招生計劃和確定的招生范圍實施招生,嚴格落實民辦學校收費公開制度,嚴禁私自將招生與捐款錄取掛鉤等違法違規招生行為。
(四)學生已被普通高中(含省屬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民辦高中)錄取,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的,視為自愿放棄普通高中入學資格,不能參加其他普通高中的錄取,允許學生根據個人意愿報考中職學校(含五年制高職)。
(五)完善全市統一的高中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
我市所有考入普通高中的學生,均須通過本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統錄取,經市、縣(市、區)教育局中考管理部門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中考信息管理系統統一錄取名單是普通高中學生繼續招生的依據。未經市教育局中考管理部門確認的學生貝語網校,一律不予錄取、不予批準入學,其學籍不納入在校學生統計。
(六)中職學校(含五年制高職、技工學校)招生計劃由泉州市教育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公布。
圖片來源:圖片網-401770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