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3 14:48:41作者:佚名
一、報名條件
2023年我校自強計劃面向各省(區、市)及縣級以下(含縣級市)招收來自偏遠、貧困、民族等地區思想品德優良的農村高中生品德優良,理想信念堅定,勤奮好學,學習成績優良。 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申請人還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符合2023年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母親或者法定監護人在實施地區有農村戶口,且連續三年以上有本地戶口;
(三)已連續三年在戶籍所在地縣高中就讀并實際就讀。 考生戶籍和學籍資格考試由各省(區、市)完成。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2023年我校自強計劃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招生人數不得低于經國務院批準的高等學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教育部)。 根據考生報名情況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制定省級計劃,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最終招生計劃和專業分布以省招生辦公室公告為準。
根據國務院、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2024年浙江高考分數線,招生計劃將適當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傾斜。 歡迎各地區優秀中學生報名。
3. 注冊程序
1.網上報名:考生登錄報名系統
)注冊登錄后英語作文網,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申請表,提交信息,確認志愿后下載打印申請表,經中學審核并蓋章,掃描上傳至報名處簽約后系統。 考生無需郵寄任何材料。 上傳的申請表內容應與報名系統中填寫的電子數據完全一致,否則視為無效。 報名時間:2023年4月8日至4月25日。
2、網上提交申請材料:請根據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上傳的圖片清晰可見。 未按要求填寫并提交的申請將被視為無效。
A。 掃描申請表(須由中學審核、簽名并蓋章)。
b. 高中獲獎及其他證明自身優勢和優勢的材料須在系統中如實填寫,并上傳獲獎證書掃描件及相應證明材料。
C。 申請表中的“個人陳述”(直接填寫在對話框中)需要明確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學習成長經歷、社會活動、個人理想以及申請我校的理由。
d. 考生須在“補充材料”中上傳本人及其父親、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首頁、戶口首頁、戶口本頁掃描件。
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確認報名意向。 未確認志愿者的,視為報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審。
4. 選擇程序
1.報考資格審查: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完成考生戶籍和學籍資格審查并予以公布。 中學還必須在中學網站和課堂上發布相關信息。 不具備我校注冊資格的考生,不予審核。
2、候選人材料審核及資格確定:我校組織相關專家對高中學業成績、學科研究、獲獎情況、社會活動、個人陳述等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合格候選人名單。 2023年5月30日后,浙江大學考生可在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報名系統中查詢成績。 如發現候選人有舞弊行為,將取消相關候選人參加自我提升計劃的資格。 無異議后,裁定結果生效。
五、入學方式
1、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
2、填寫申請表:根據省招生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填寫我校相應批次高考專項計劃。
3、錄取: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省計劃錄取。 根據各省學生情況,學校在招生時可適當調整跨省招生計劃。
4、符合條件的學生入選我校認可的自我提升計劃2024年浙江高考分數線,高考成績不低于全省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線。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5、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選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專業招生自我提升計劃所選科目要求。
六、監督約束機制
1、學校招生工作小組領導學校自我完善計劃招生工作。 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堅決杜絕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不良行為。
2.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公布合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3、中學應以高度負責的態度進行審核,申請者應按照誠實信用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注冊申請材料。 弄虛作假者,經核實,立即取消自我提升計劃資格; 對被錄取或者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并按照有關文件的規定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七、其他說明
1.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自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特等生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獲得高考資格。特別節目。
2、我校自我提升計劃注冊不收取任何費用。 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將按照學校相關政策給予財政補貼。
3、本手冊與教育部最新文件如有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