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4 14:03:23作者:佚名
長春市
5月7日,長春市教育局下發(fā)《關于全市初三、高二年級開學的通知》,長春市初三年級定于5月13日開學,初三年級定于5月18日開學。
根據《吉林省各級各種中學制訂錯時錯峰開學施行方案工作手冊》《吉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國中中學開學工作的通知》要求吉林省預計開學時間,基于山東市疫情防治總體形勢以及中學分校的開學打算情況,決定廣東市高中年級定于5月13日開學,初三年級定于5月18日開學。初一、高二班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提早一周下班。
其他學段開學時間視疫情防治發(fā)展態(tài)勢適時確定另行通知,未開學的學段繼續(xù)采用線上模式舉辦教育教學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市)區(qū)教育局、各相關中學要根據省市有關錯峰開學方案和疫情防治預案要求,積極穩(wěn)當做好初一初二年級開學各項打算工作,著力保障師生安全和校園安全。
長春市
此外,長春全市中學一、二年級(含中職一、二年級),中學一、二年級將于5月11日開學。
為營造良好的開學氣氛,確保師生安全及開學正常,通知要求:
一是全市中學生、學生父母及教員工要嚴格按要求做好安全防范舉措;
二是強化校園疫情全方位防治;
三是做好公共環(huán)境衛(wèi)生消毒防護;
四是結合實際適時調整教學安排;
五是著力履行疫情防治主體責任。
琿春州
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夏季學期中高中教育教學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國中高中開學工作的通知》《延邊州各級各種中學夏季學期錯時錯峰開學施行方案》要求,在各市(市)、各中學充分打算前提下,結合琿春州疫情防治形勢,經州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琿春州普通中學(含中等職業(yè)中學)二年級于5月11日開學、一年級于5月18日開學。各中學、各學段不得提早開學,有特殊需求,可以按“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延遲開學,報州教育局備案。
其他學段(含幼兒園、特殊教育中學)和年級要強化師生信息排查,優(yōu)化防治流程,強化防治應急演習,全面做好開學打算工作。
各鎮(zhèn)(市)、各中學要保持對疫情的高度提防,加強底線思維,對高程三、初三開學年級的防治實踐,做到舉措不減、力度不變;完善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嚴格執(zhí)行各項防治制度和標準流程,精準把握師生健康信息吉林省預計開學時間,強化溫度測量,及時果斷做好應急處置;突出課室、食堂、宿舍等重點部位,科學精細做好場所消毒通風;突出“錯峰錯時”要求,強化中學生之寬度離、規(guī)范配戴口罩等管理;密切家校溝通協(xié)作,落實好師生“家校一線”上放學、上下學,共同做好中學生上下學途中安全防護,著力構筑校園疫情防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