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4 10:19:52作者:佚名
重慶師范大學2017年高考本科招生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實施陽光工程,實現依法治招,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全稱:重慶醫科大學( )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1956年由國務院批準成立重慶醫學院, 1985年更為現名重慶醫科大學。
辦學性質和層次: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學校代碼:10631(國際碼)
學校地址:重慶醫科大學袁家崗校區(重慶市渝中區醫學院路1號);重慶醫科大學縉云校區(重慶沙坪壩區大學城中路61號);新生入學報到地點詳見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須知(在四川招收的專科,就讀地點在四川省西昌市涼山衛生學校)。
郵政編碼: 學校網址:
招辦電話(傳真):,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網上查詢網址
基本辦學條件:學校占地面積3035畝,建筑面積72萬平方米。教學、科研設備總值3.6億元,藏書149萬冊,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27000余人,專兼職教師2229人(其中專任教師1003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1482人(專任教師633人)、博士生導師218人。
二、錄取原則
1.學校按“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2. 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市、區),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重慶師范錄取分數線,則錄取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直至計劃完成;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若錄取不滿額,則再次征集志愿(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我校在江蘇省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是:B+B(選測科目)4C(必測科目)1合格(技術科目),進檔后排序規則是:“先分數后等級”。
3.嚴格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辦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確定錄取時,承認各省(市、區)招辦符合國家政策的加分、降分。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上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若分數相近,則按德智體綜合情況錄取專業;部分實行志愿清的省(市、區),實行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本科考生單科成績原則上應達到及格水平。若專業計劃已滿,考生又不愿服從專業調配則退檔。
4.投向各省的七年制本碩連讀招生計劃為意向性計劃,學校將根據生源實際情況進行部分調整。